金管會:已有52家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擬加入台灣市場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外界高度矚目金管會對虛擬貨幣資產的管理的同時,幣商業者也對台灣市場躍躍欲試。金管會今日指出,目前已表達有興趣加入台灣市場的幣商,共有52家,除了25家,其中有2家為國外業者台灣分公司,已完成洗錢防制的法遵聲明之外,尚有27家正在補件,而據金管會在昨日上午立委郭國文所舉辦公聽會的說明,目前第一階段先會在九月公布虛擬資產管理的指導原則,未來則不排除會設置專法。

在尚未有專法之前,金管會將依「洗錢防制法」進行虛擬資產業者的管理,避免成為犯罪的溫床,若業者未作洗錢防制的法遵聲明,則金管會將要求對方改善,否則將引用洗錢防制法來處罰,罰鍰從50萬起跳,最高達1千萬元。

儘管金管會將訂定指導原則,但投資人若投資虛擬貨幣受損,則無法向金融評議中心提出申訴;金管會今日也說明,由於虛擬資產業者,本身並非金管會的特許事業,因此,不符合金融評議中心的受理標準,但金管會將從其他方式來力促投資人權益保障,尤其是要求虛擬貨幣業者:「必須把客戶和自己的資產分開!」而且必須同意金管會或其他公正第三人進行是否分開的實地查核。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日指出,在九月發布指導原則之後,接下來也會推動虛擬資產業者成立公會、訂定自律規範,他並提示未來要納管的八大方向,包括:

1. 加強虛擬資產發行面的管理,要求業者必須在其網站上公告所編製的白皮書。

2. 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的審查機制,並且要納入內控制度

3. 要求平台業者,必須把自身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

4. 落實交易的公平與透明度

5. 契約訂定,廣告招徠,申訴處理,都要落實客戶權益的保護

6. 提升營運系統及資訊安全和「冷熱錢包」的管理機制。

7. 重大資訊即時揭露,包括商品的上下架、資產分離保管、交易資訊及客戶保護事項,平台都應充分公告揭露。

8. 平台都要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且要接受金管會受託機構辦理實地查核。

對個人幣商的管理,金管會要求,必須向金管會申報洗防的法遵聲明,目前已有25家(有2家是外商的台灣分公司),其他送件的有27家,所以未來台灣可能有52家虛擬資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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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 洗錢防制法 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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