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電支特約機構管理作業有缺失 金管會處糾正

中央社 台北15日電
街口支付創辦人、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今天公告,街口電子支付未確實依內部規定辦理特約機構管理作業,且未訂定交易監控政策及程序,缺失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對此金管會核處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今天公告最新裁罰案,街口電支因有2項違規,遭核處糾正。

金管會裁罰書指出,第一,街口電支自開業以來至2022年2月16日,對特約機構管理作業未確實依內部管理作業規範辦理特約機構風險評級,且在稽核單位2018年提出相關缺失後未積極妥處,2022年4月才完成改善,不利公司有效執行特約機構風險控管及配置查核資源。

第二,街口電支遲於2022年7月才依「電子支付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第9條規定訂定交易監控政策及程序,不利洗錢防制及風險控管作業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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