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科大、華夏科大整併案過關 教團籲訂專法落實公私併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華夏科大今(29日)表示,昨收到教育部公文,原則同意二校整併計畫書,華夏科大自112學年度起停止全部班級招生。私校工會則分析,現行法令其實不允許公校、私校整併,該案充其量是華夏併入台科大,但囿於法令限制,如需先資遣並損害華夏教職員權益後才能由台科大「擇優聘用」,若政府鼓勵實質的「公私併」,建議應由教育部擬定可行方案,修法或專法處理才能治本。

台科大今表示,華夏科大將自112學年度起停止全部班級招生,整併期華夏科大可免受校務評鑑,經費獎勵及補助申請,仍可依各補助要點辦理。

台科大指出,華夏科大於解散清算後,將剩餘校產捐贈台科大,整併期間台科大得與華夏科大討論無償借用校地。之後台科大以專案方式聘任華夏教職員工,學校也修訂「延攬專案及客座教學研究人員要點」,兩校整併計畫書中所列人員,可免對外公開徵才。

私校工會發言人尤榮輝表示,現行法令實則不允許公校、私校直接整併,該案其實是華夏先依私校法退場後,再將校產捐給台科大,也因為功校、私校法令制度不同,多少有窒礙難行之處。

尤榮輝舉例,如必須先資遣、損害所有華夏教職員退休權益後,才能由台科大「擇優聘用」;此外,台科大聘用華夏教師也需打破「公開遴聘」原則,種種困難若不是華夏科大董事是由教育部派任組成,又若不是教育部出手以專案方式協助促成,本案很難成功。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華夏科大今表示,昨收到教育部公文,原則同意二校整併計畫書。本報...

尤榮輝談到,若政府鼓勵公私併,建議應由教育部研擬可行方案,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才是治本之道。如過去的公公併,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才是真正的「整併」、做到無縫接軌,讓二校教職員工和學生權益零損害。

台科大 教育部 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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