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確診者無法考學測 招聯會21日起開放申請補救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確診新冠肺炎的考生無法考學測,但可在2月21至23日申請補救措施。本報資料照片

大學學測落幕,確診新冠肺炎的考生無法應考,大考中心也未規畫補考。大學招聯會日前公告補救措施,因確診而未考學測、分科測驗的考生,之後若報名參加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和考試分發,都可透過外加名額的方式報考校系;但不可報考涉及政府人力控管的醫學、牙醫、中醫和師資培育公費生。

申請入學是當前升大學主流管道,大學招聯會指出,確診考生若參加個人申請,可比照一般生選填至多6個志願,並要參加志願校系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到了甄試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且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

至於繁星推薦管道,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的志願校系,不予分發;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

大學招聯會今天表示,學測成績將在3月1日公布,招聯會進一步發布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作業時程表,確診考生接下來要在2月21至23日3天內,向招聯會提出申請,並繳交確診證明文件,方能進行補救。

招聯會表示,確診考生必須是有報名學測、術科考試,且接受隔離治療或依相關規定不得應考,才適用補救措施。他們要在2月21至23日3天內,從招聯會網站最新消息中點選相關連結後,檢附「隔離治療通知書」等證明文件提出申請,2月24日起招聯會將與相關單位勾稽考生資格後,將召開適用資格審查會議後,通知推薦學校資格審查結果或通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

招聯會說,繁星推薦補救在3月15、16日由推薦學校提送推薦名單、報名表外,還要繳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申請入學補救則是5月5、6日繳交備審資料,資料內容則必須依照各校系的簡章規定。繁星推薦補救與申請入學補救的放榜都在6月6日前放榜。

繁星 學測 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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