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看時事/高齡者使用電動代步器 傷亡人數屢攀高

聯合新聞網 記者周湘芸、邱瓊玉、鄒尚謙/台北報導
電動代步器衍生的交安隱憂誰來顧。記者侯永全/攝影

不少高齡及行動不便者仰賴電動代步器、電動輪椅等,本來僅能行駛於人行道,不少人卻違規開上一般道路。這類被視為醫療器材的代步器上路後,交通部將歸類於「行人」、免掛牌;食藥署則表示,長輩將電動代步器行駛於馬路,如發生意外事故,就交由交通部處理,不在醫療管理辦法管轄。在兩部會互踢皮球下,事故頻傳,專家疾呼應比照微型電動車納入「慢車」監管。

二○一九年,八十三歲老翁清晨騎乘電動代步器行經道路交叉口時,天色昏暗,加上沒有尾燈及反光設備,遭自小客車從後追撞;二○二○年,八十三歲苗栗婦人騎乘電動代步器,遭後方駕駛追撞傷重不治;今年二月,高雄一名老翁騎乘電動代步器雙載違規左轉遭直行機車撞上。

台灣高齡人口增加,電動代步器需求增加,事故率也增加。這類電動輔具雖然最高時速僅十公里,食藥署卻認定若消費者自行改裝,未有販售行為,就不算違法,甚至業者若提供改裝服務,未事先向食藥署申請許可證變更,才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

然而,相關道路交通法規卻把代步器歸類為「行人」,只能行駛在人行道上,不像車輛需要掛牌納管;但國內人行道障礙多、不連貫等問題,常導致電動代步器無路可走,高齡者違規行駛於車道,險象環生。

交通事故傷亡 高齡者攀高 製表/周湘芸

老五老基金會南投服務中心主任張宗蕙說,非直轄市地區的公共運輸路網不夠完備,很難抑制長者減少使用,且並非所有縣市人行道都像雙北完善,例如埔里鎮幾乎沒有人行道,即便宣導長者安全使用,也沒適當的空間能說服。

老五老基金會彰化服務中心主任周怡秀也說,使用電動代步器的長者愈來愈多,但市面上許多產品不符規範,近期才發生長者騎電動代步器跌入水溝內往生的憾事,希望從購買端加強宣導使用方式,也應強制裝設尾燈及反光設備。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陳宏益說,電動代步器為輪式運具,應比照微電車納入慢車監理控管,否則發生事故,執法者也難釐清肇責;且因未掛牌,違停人行道、逕行改裝難以取締,導致相關統計事故件數潛藏黑數。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榮譽退休教授張新立說,電動代步器歸類「行人」很不務實,因人行道可能被占用、縮減、不平,電動代步器被迫行駛在車道,不僅使用者很危險,其他用路人也危險,當務之急應改善人行道。

交通部政次陳彥伯說,電動代步器目前就是歸類行動輔具,沒修法規畫。至於行人空間問題,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規畫於都市及非都市計畫範圍內設置完善人行步道,會朝此方向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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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 交通部 食藥署 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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