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代理教師寒暑假打工換全年薪? 縣府:從未指示
代理教師將從本學年起支領12個月薪水,彰化縣政府行文國中、小學在寒暑假期間交付工作作為支薪依據,被解讀為上寒暑輔導課不得支領鐘點費,形同剝削代理教師;縣政府今天強調,從未以公文指示代理教師上寒暑輔導課不能支領鐘點費,已授權各校自行解套。
代理教師從本學年起改為全聘期,部分縣市訂出支領全年12月薪水的附帶條件,包括須分擔行政工作、要上寒暑輔導課。彰化縣被認為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上班之外,暑輔授課不得支領鐘點費,已違反現行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
彰化縣教師工會表示,學生的寒暑輔導課由家長支付費用,非政府經費,正式教師已是全聘期,上這樣的課可額外領鐘點費,為何代理教師也是全聘期就不能領寒暑輔導課鐘點費?教師會和教師工會都為代理教師爭取,目前縣政府的作法是,只要學校出示交付任務證明,代理教師就能支領全薪,至於領取寒暑假輔導課鐘點費一事的具體指示還在研議中。
「從未在公文上面指示代理教師必須工作、不能領寒暑輔導課鐘點費。」縣政府教育處強調,已通知駐區督學轉達,代理教師領取薪水和寒暑輔導課鐘點費一事都交由各校自行處理,要在法令上面站得住腳,以免被審計室認為代理教師雙重支領而追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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