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允專款充實中小學圖書 將寫入國教法「寬列」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國教署去年補助全國中小學補充圖書館藏書經費腰斬,且限定補助偏遠學校,若地方政府又沒編列足夠自籌款,不少都會區、非山非市學校根本沒錢買新書。教育部長潘文忠先前承諾,將於113年以專款籌編,但編列額度仍待斟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國民教育法,也將此議題法制化,明定學校應設置圖書館(室)、寬列圖書採購預算及訂定閱讀課程,獎勵學生閱讀課外書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國民教育法。據統計,教育部108、109學年度分別撥出3億6000多萬元及4億3000多萬元,補助全國各國中小學補充圖書館購置館藏書。但到了11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經費卻只剩下7000多萬元,中央補助比率腰斬,且更改名目,僅補助偏遠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導致都會區、非山非市學校若沒地方自籌款,館藏書恐沒得換新,不少熱門書籍早被翻爛,只能靠圖書館員協助修復。

立委陳培瑜提案,應修正國教法第22條為「明定學校應設置圖書館(室)、編列圖書採購預算及訂定閱讀課程,獎勵學生閱讀課外書籍」。立委張廖萬堅表示,各校國中小在前瞻預算協助後成立社區共讀站,高中都有圖書館行政編制,國中小沒有,這部分應有專人規畫推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國民教育法。記者趙宥寧/攝影

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由於未載明一定要編列多少錢,這部分將來支持。也有立委提到,既然教育部同意編列預算,應允許「寬列」,因此最後法案修正為「學校應設置圖書館(室)、寬列圖書採購預算及訂定閱讀課程,獎勵學生閱讀課外書籍。」

圖書館 教育部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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