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加班補休一國多制 盧秀燕宣布中市教師補休假延長為2年

聯合報 記者余采瀅/台中即時報導

立法院去年6月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案,「補休假」放寬為「2年內休完」,但全國各縣市教師補休假期限不一。台中市長盧秀燕重視教師權益,並為了穩定教學品質,今日宣布溯自112年1月1日起比照公務員,校長及教師加班補休由1年延長為2年;校長及教師如遷調到市屬學校,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有關校長及教師加班補休期限,教育部日前函文各縣市政府,高中以下學校由各主管教育機關依權責辦理;盧秀燕市長考量台中市校長及教師利用假日協助學校事務活動,2年內補休是應有權利,因此決定將加班補休由1年延長為2年。

至於校長及教師調遷續行補休一事,雖然教育部並未明訂,盧秀燕指示教育局依行政院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台中市內調動的校長及教師,以及外縣市調到台中市的校長及教師補休假,可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宣布溯自112年1月1日起比照公務員,校長及教師加班補休由1年...

盧秀燕也呼籲各縣市政府,對於台中市遷調過去的校長及教師,給予同樣的續行補休假待遇,全國一致,保障校長、教師權益,穩定教學品質。

補休 盧秀燕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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