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私立學校退場潮 教部基金擬撥一校2千萬送最後一程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受少子化衝擊辦學不佳私校將迎來震盪期,教育部對此設立「學校退場基金」,專案輔導學校可於最後停招退場階段申請支付學生安置、轉校等費用,亦可墊付教職員資遣、退休等費用。根據草案規劃,教育部擬每校補助最高新台幣2000萬,但若學校情況特殊可再審訂。

私校退場審議會預計八月將專輔學校名單公告周知。依退場條例規定,專輔學校最多一年改善期,屆期若仍未達免除專輔的條件將停止全部招生,停招學年結束時則停辦。

但據往例,學校若走入停辦其財務多有重大問題,甚至先爆發欠薪風波,難有餘裕安置學生和教職員工。教育部對此設置一筆退場基金,並預告「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墊付辦法」,草案第六條,每間安置學校補助案最多擬給2000萬,若情況特殊,經過管理會審查並由教育部核定則不在此限制。

教育部技職司指出,基金用來補助學生安置費用,除了轉至他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也可支應教師鐘點費、導師費,甚至教學助理費與場地使用費,並依照學生實際需求核實補助。

技職司說,每校2000萬額度是依照前年度協助安置學校的需求統計而得,過去每校均未超過2000萬元,但也考量實務需要給予彈性評估。

至今年六月,退場基金已補助高美醫專、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南榮科大、台灣觀光學院及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等5所停辦學校學生安置。技職司也說,退場基金結餘現金為23億9209萬,執行數1億4878萬。學校亦可向退場基金支應墊付教職員工退休、資遣所需費用,但法人應於解散清算前繳還墊付款,或處分校產繳還。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說,學校法人於清算前就要償還基金墊付,法人就必須先變賣土地建物,還款後清算,若有剩餘財產再歸公。但可能導致校地切割零碎不完整,即便歸公後使用上也可能大打折扣。

台灣觀光學院曾使用退場基金補助安置學生。記者王燕華/攝影

林柏儀說,目前私校趨勢是欲規避退場條例、依照私校法即早進入停招停辦,但也以此規避需發給教職員工每人最高六個月慰助金、校產歸公等議題,恐會再產生其他問題。

教育部 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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