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修法校方學生意見相左 教團籲別再幼稚化學生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初審通過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欲將學生校務會議代表比例從十分之一增加至五分之一,引發大學端反彈。但學者和教育團體均表示,大學是民主社會養成所,應給予學生組織實務上的協助,而非剝奪其平等參與的權益,別再幼稚化大學生。

大學法修法將於下個會期決戰三讀,欲將學生校務會議代表席從現有十分之一增至五分之一,但據教育部報告指出,近三年各校學生會選舉投票率多在10%以下,讓大學校長質疑,放寬學生代表比例也因為投票率低而代表性不足。

守護台灣教育平台理事陳佑維表示,現況下學生校務會議代表太少,連召開臨時會議都沒辦法,校務會議代表若無足夠權限,學生就不會認為列席代表有作用,因此對校園學生事務感到冷漠,發生問題便尋求體制外管道,現在的校園狀況多是學生發生問題後於社群平台發聲,學生會看到後再來主持正義。

陳佑維說,若學生代表可增席確實發揮作用,才能引起更多學生關心學生會投票,選出適合的代表伸張學權。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分析,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確實較弱勢,原因在於其在校時間短、校務經驗較少,但不能以此否定學生,如政大學生會等亦曾倡議達成廢除退學制,可見學生會確實有其作用。學校應是在增加席次之餘也給予學生實踐、參與民主的協助,如安排經驗傳承或教育法令培訓等,不應以學生意願低落而剝奪其平等參與的權益。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台灣中學時就不在意民主教育導致大學生也不關心校務,大學對於學生自治組織應由輔導改為協助,協助團體參與校務,學校不應該再幼稚化大學生。

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戴伯芬則說,「大學校長不要忘了自己是學校的首長。」大學作為民主、社會人的養成所,如果學生對校園自治冷漠,學校反而應該鼓勵學生參與,而非貶義其人選沒有代表性。

台學聯協同各校學生會赴立院前,要求大學法修法提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記者林澔一...
學生團體不畏風雨,到立法院前盼大學法能通過三讀。記者林澔一/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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