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上課吹冷氣電費誰要繳? 今年5月起中央全包了

聯合報 記者陳苡葳/雲林即時報導

教育部5月起補助全台學生在校使用冷氣電費,因雲林縣較早於2年前完成「班班有冷氣」,並實施使用者付費,雲林縣議員王又民今在議會質詢時指出,近日接獲10多位家長陳情學校預收冷氣費,縣長張麗善答詢表示,現行作法是縣府作法,5月起配合中央政策實施,會請已收取費用的學校退費。

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雲林縣比其他縣市提早2年裝設好各班冷氣,現行做法是「使用者付費」及縣府依各校班級數、學生數估算,每人每學年度補助100至800元不等的固定金額,超出補助範圍則自付。

邱孝文指出,中央補助將從5月開始實施,縣府已收到教育部公文,將配合中央所概算各校各班每年5、6、9、10月共4個月,每月22天上課日,每天8小時的冷氣使用量,撥付整筆補助經費。

邱孝文說,在其他時段自行使用,或超出補助範圍,仍循使用者付費原則,超出電費需自付,範圍內不該收費的部分,不會向學校及學生收取,新規定5月起適用,有預先收取費用的學校將會退還。

全國高中以下學生今年都「班班有冷氣」,5月起在校上課使用冷氣,電費由中央全額補助...

「班班有冷氣」所裝設的教室包括普通教室、專科教室、圖書室及集中式資源班等集中式教學教室,而每天分散上1或2堂課的抽離式資源班則不在此內,不適用同一使用原則,但另有20%補助;縣府也幫行政辦公室裝冷氣,電費則由縣府全額支付。

班班有冷氣 雲林 教育部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