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予同意」3周年 葉俊榮管中閔重逢憶管案甘苦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參選到上任歷經諸多爭議,直到2018年12月24日,時任教育部長的葉俊榮宣布「勉予同意」管上任後後請辭,助管就任。兩人昨天在台大創新學院成果展重逢,管中閔在個人臉書分享,葉俊榮主動提及當年管案舊事,也說兩人能在3年後的這一天重遇,屬巧合。

管中閔分享,他昨天下午花了近3小時,去看創新設計學院學生本學期的成果展。內容包括同學從課程所創作的音樂表演,還有從課程發展出來的各種創新想法與成果,琳瑯滿目。最後遇見也來參觀的法律學院教授葉俊榮,他主動提及3年前舊事,也就是時任教育部部長的他,為歷時近1年的「卡管」事件畫下句點。3年後的這一天重遇,屬巧合。

管中閔上任校長後,教育部為此修正「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被喻為「管中閔條款」。台大昨天針對這項新法規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討論修正「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要求校長上任前出現遴選爭議時,遴選委員會應在3個月內做成決議並確實處理。

按台大昨拍板通過的「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草案,校長遴選委員會要在成軍後7個月內完成校長遴選,若校長就任前出現遴選爭議,遴委會要在3個月內做成決議,確實處理。遴委會若未處理爭議,將經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提案,並經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解散。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右四)與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右三)一起參觀學生成果展。圖/取自...

校務會議一般都由校長主持,但管中閔昨以利益迴避為由,宣布議案後即離席,改由副校長羅清華主持會議。

管中閔 校長遴選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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