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學遴委會調降校長當選門檻 基層師喊不公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國內絕大多數國立大學開放校內專任教師投票行使同意權,做為校長遴選的關卡之一。嘉義大學近日爆出爭議,該校校務會議決議將教師同意權通過門檻設為投票數的二分之一,但該校校長遴選委員會自行調降為三分之一,引發基層教師不滿。教育部表示,依法應以校長遴委會的決議為準。

嘉義大學正在遴選新任校長,主任秘書吳思敬表示,為增加校內教師參與感,校務會議最近決議開放專任教授、副教授對校長候選人行使同意權,投票數達全校三分之一、且獲二分之一同意票的候選人,才能進入下一關卡,最終由校長遴委會委員選出當選人。

吳思敬指出,校長遴委會由教育部官員、校內教師代表、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該會認為二分之一門檻太高,不利校外人士參選,有違選賢與能的精神,故調降為三分之一。

吳思敬說,教育部約四年前解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法規,強調一校校務會議形成的決議,只能做為校長遴委會的參考,故校方無理由駁斥遴委會決議。如今遇上爭議,校方也已詢問教育部意見。

嘉大一名基層教師對此表示不滿,他認為校務會議的決議形同全校共識,遴委會雖要依法獨立運作,但不能獨斷推翻全校共識。

這名教師向本報投訴說,嘉大教師好不容易能參與第一次校長普選,票都沒投過,怎知二分之一難通過?校長遴委會的決議違背大學自治精神。

另一名曾參與他校校長遴選的大學教師說,達二分之一同意門檻還算合理,許多學校也設此規定。同意門檻通過與否,取決於一校遴選校長的風氣,以及候選人是誰。

嘉大校務會議決議將教師同意權通過門檻設為投票數的二分之一,但該校校長遴選委員會自...

教育部人事處回應,現有法規已明確區分校務會議和校長遴委會的權責,除非遴委會把決定權責交給校務會議,否則教師行使同意等遴選校長的細節,應以遴委會決議為準。校務會議所做的決議,只能做為遴委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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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校長遴選 投票 嘉義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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