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為「綠蛋」官告民 怕影響「綠人」選情?

聯合報 本報記者王聖藜

民眾貼出綠蛋向外界示警,被提告妨害名譽;農業部是檢驗蛋品良莠的權威機關,卻在毫無調查程序下將「吹哨者」移送法辦,不論司法處遇的未來結局如何,已重傷我國以法治立國的根本精神。

農業部職掌全國農業事項,進口外國雞蛋的緊急政策,也出自農業部手筆,一片雞蛋危機已威脅國人食的安全,就算提示「變色」的雞蛋,暫時也無法排除出於守望的善意,「秀」蛋背後更有維護健康權的目的,竟要予以處罰?

警察機關是受理報案的中性單位,追緝刀光血影的刑事犯罪、維護治安打擊幫派是職責所在,不過,名譽權侵害是否成罪,涉及刑法的評價問題,警察開放報案窗口,只能依告訴人指訴約談嫌疑人,若依程序執行,並沒有評價的空間。

農業部的角色不同,部會是政府行政機關,施政是不是得宜,關係人民對執政者的向心力與信賴感,政策失利,選民就對政府產生懷疑,距離大選之日已破百,農業部為求人民噤聲,選擇以司法動作恫嚇,實在開民主倒車。

平心而論,進口蛋、國產蛋混在一起進入市場,風波燒了一個月不止,農業部除拚命辯解,針對「綠蛋」個案,以轄下專業資源之豐沛,應有鑑別能力,部會本身有知識權威性卻以威權姿勢對待手無寸鐵人民,作風與共產極權何異?

新北市謝姓男子在臉書貼文指買到「綠雞蛋」,遭農業部提告妨害名譽,警方八小時內找到...

憲法賦予人民訴訟權一律平等,當然適用農業部,農業部不惜以官告民,宛若以公權力去扼殺人民的言論自由;農業部至此方寸已亂,又恐選戰不利因素一再發酵,最終用訴訟借刀殺人,那怕擔心選情比保護官譽來得更有動機。

雞蛋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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