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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私密影像流上網、7成受害者未成年⋯面對10種數位性暴力該如何自保?

近年來,韓國N號房、台灣Deepfake事件等數位性暴力案件層出不窮,被害人的性私密影像遭人隨意觀看、分享。隨著科技迅速進化,數位性暴力的衝擊範圍大幅擴增,受害者背負的壓力與創傷也難以想像。

在台灣,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的2021年統計,近300件相關求助案件中,有85%被害人是女性、95%加害人是男性;此外,有七成受害者是未滿18歲的年輕人。且他們觀察,數位性暴力案件仍連年攀升。

我們如何防堵數位性暴力?不幸碰上,又該如何求助?未來城市邀請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分享她看到的現況與經驗。

▹ 未來主持人:未來城市頻道總監 陳芳毓
▹ 未來大來賓: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杜瑛秋

未來城市Podcast EP.35 未來大來賓: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圖片...
未來城市Podcast EP.35 未來大來賓: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圖片來源/未來城市

Q:數位性暴力是什麼?有哪些類型?

2018年,聯合國就曾定義數位性暴力——部分或全部透過手機、網路、社群媒體 、電子郵件等資通訊工具,對婦女實施、加劇任何性別暴力行為,且造成嚴重影響。當時,聯合國提出了六項常見的性別暴力類型:

人肉搜索(Doxing)

性勒索(Sextortion)

網路酸言酸語(Trolling)

網路跟蹤騷擾(Online stalking & Sexual harassment)

未經同意散播性私密影像(Non-Consensual Pornography)

人口販運(Trafficking)

去年,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也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條文,提出數位性暴力的定義:「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今年,台灣《刑法》將納入了性私密影像相關法規,並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台灣也列出十種數位性暴力類型:

網路跟蹤:如傳送攻擊或恐嚇訊息等,今年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也能適用。

惡意、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的私密資訊:包含散布他人的性影像、性傾向、性別認同等。

網路性騷擾:今年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也能適用。

基於性別貶義或仇恨的言論或行為。

性勒索。

人肉搜索。

基於性別偏見的強暴與威脅。

招募引誘、打工詐騙:受害者常在網路看到報酬豐厚的打工訊息,一開始多是文字聊天,接著一步步誘拍裸照、視訊等;受害者往往拿不到薪水,性私密影像也外流。另外,也有模特兒工作詐騙,對方要求受害者先提供胸部照片,或偷拍換衣畫面。

非法侵入、竊取資料:撿到或駭入他人手機、電腦,外流性私密影像。

偽造或冒用身份:許多同儕、有親密關係者知道受害者的社群帳號,將性私密影像冒名上傳至社群等。

Q:性私密影像都是非法取得嗎?台灣有哪些常見案例?

台灣最常見的數位性暴力案例,是合法或非法取得他人的性私密影像,再勒索受害者給錢、更多照片來贖回。事實上,影像仍在別人手上,若無法扣住或刪除,就很難確認對方是否履行歸還照片的承諾。

有時,也有合法取得的性私密影像。從親密關係的數位性暴力案例看來,大多是男方拍攝性愛過程,並存在男方手機。受害者常信任對方拍完就會刪除,沒想到手機檔案雖已刪除,但也同步上傳到雲端。此外,也有情侶分手後,擔心影像外流等案件。

通常,不少提出請求的詐騙者、網友都是慣犯;因此,若遇上對方主動要求拍攝性私密影像,自己應提高警覺。

詐騙者的常見手法是無盡地包容你,連三更半夜都願意關心你,漸進式地取得你的信任;人在最脆弱時受到這樣的陪伴,就更願意與對方網路戀愛、發展成伴侶關係。當詐騙者取得你的性私密影像後,就有可能要求視訊網愛並側錄;但雙方視訊時,詐騙者常謊稱鏡頭故障,因此受害者不曾看過對方的樣子。而麻煩的是,當你不知道對方的姓名、個資,就難以報警。

Q:預防數位性暴力,我如何自保?

暑假加上疫情,很多未成年泡在家中,並使用網路遊戲、交友APP打發時間;但婦女救援基金會去年的統計,已報導的296則性私密影像案件,有七成以上是未成年,且加害人就是網友。

因此,我想提醒聽眾、老師與家長,當孩子遇到困難,應有機會願意與你討論,而不是只能找網友。另外,大家的社群帳號應該設定觀看隱私,避免陌生人也能查看個資,並知道如何與你對話、進行詐騙;例如,詐騙者知道你缺錢,就主動問你想不想打工。

就算是基於信任、合意取得的性私密影像,也難以防範恐嚇威脅的事件發生。且性私密影像一但遭上傳,就不確定會被誰取得,受害者的壓力也更大。

Q:真的遇上數位性暴力案件,該怎麼辦?

若真的遇上數位性暴力案件,你可以打電話給婦女救援基金會、iWIN、台灣展翅協會等,我們可以與你討論處理。另外,你一定要盡量知道對方的身份,包括錄影、錄音、截圖對方IP位置,從開始認識對方、覺得怪怪的,就要做這些動作。

受害者擔心影像是否遭散布時,就可以先通報。未成年需要經過家長同意,並通報到衛福部的關懷e起來平台;住在新北的受害者,也能線上通報新北市政府,或打113專線。成年人可以找婦援會;若你知道對方身份,我們會鼓勵你報警,因為對方涉嫌威脅恐嚇罪,可以提告。

若你的影像真的被散布,除了找婦援會,也可以找iWIN提供給成人的「私ME」申訴平台——這是政府委託電腦公會的業者,他們也與不少網路平台有關係,較能請求對方下架影像。另外,也有平台需要警方發公文,或我們寫信要求,才會下架檔案。

目前,臉書、Instagram都積極下架有露點、兒少相關的性私密影像,且他們也願意提供加害人資料;而Dcard、LINE、推特也都願意下架。只是,有些境外、政府難以管理的網站,會強調隱私權政策,而不願輕易下架。

若是恐怖情人等親密關係案件,受害者可以撥打113、尋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服務。社工會運用《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要求對方交出影像,且保護期間最長兩年,還可以延長。另外,婦援會也有匿名平台「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錯」,提供受害者匿名寫信求助。

若你身邊的人就是被害人,他們已非常自責,也害怕被責罵,因此你更應該支持、協助他面對。

Q:政府預防性暴力案件時,還能做哪些事?

《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律修法後,罪行提得很高。但現在的修法仍不夠完整,例如自行提供、受網友誘騙提供的影像都不包含在法條內,也不適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我們建議,政府修法時應攔截數位性暴力的循環;在加害人威脅恐嚇時就要禁止散布,並扣住、刪除影像。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再散布。目前,台灣的法律還沒有這一塊,因此,婦援會與司法改革基金會、專家學者正在積極溝通,立法委員也願意協助。如果修法成功,台灣防治數位性暴力的能力一定會前進好幾步。

全文轉載自未來城市(性私密影像流上網、7成受害者未成年⋯⋯面對10種數位性暴力,你該如何自保?),欲了解更多智慧科技,請上未來城市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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