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逃離》:中國式大一統帝國的缺點

(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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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沃特.席代爾(Walter Scheidel)

明帝國沒有拓展至海外尋求繁榮的需求。決策完全由單一的帝國朝廷壟斷:如果朝廷在特定的統治者與特定的派系合作下決定推動大型艦隊,那麼龐大資源就會動員起來促使這件事情發生。然而,一旦相同的朝廷在不同的統治者與不同的大臣派系掌控下決定修改這項計畫,那麼帝國就會想盡辦法扼殺整個計畫。

寶船艦隊由明朝宮廷裡的穆斯林太監鄭和率領。要是這些海上任務在他生前終止,或是他希望繼續領導這些海上任務,那麼他將面臨無事可做。更重要的是,隨著計畫終止,船長、航海者與造船工人都將成為冗員,他們同樣也無事可做,除非已經準備好要違反政府命令,轉而投入逐漸遭到縮減與入罪化的民間貿易。明朝當局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因此基於相同的理由銷毀航海紀錄。如日後批評者所說:「舊案雖存,亦當毀之以拔其根。」

對比之下,當哥倫布需要船隻橫渡大西洋前往中國時,他向葡萄牙、威尼斯、熱那亞、英格蘭、請願,而且向貴族請求協助,只是全遭到拒絕。後來是西班牙王室授予他家臣的地位,並且讓他留在西班牙任職數年,最後才讓計畫進行。

我們幾乎找不到比哥倫布更好的例子,來說明具生產力的分裂帶來的效益。政治多中心主義保留了選擇的多樣性,國與國之間的競爭鼓勵人們支持即使是高度不確定的任務,而一定程度的文化凝聚力(拉丁歐洲列國體系另一個「具生產力」的面向)使抱持不同意見的人可以在各個不同的地點找到工作。

與中國不同,歐洲沒有任何單一統治者可以「代表全歐洲停止一切的支持」。華勒斯坦說過一句令人難忘的話:「當突厥人在歐洲推進時,歐洲沒有能夠撤回葡萄牙海上遠征的皇帝。」在霸權帝國裡,一切都仰賴中央政府選擇推動、忽視或壓制貿易與海外接觸。

中國歷史有清楚的例證可以說明權力壟斷的問題。當宋朝與蒙古政權獎掖海上貿易時,商人社群便在大陸東南亞與印尼迅速成長。結果明朝國策出現一百八十度大轉變,把國家控制的朝貢貿易擺在優先地位,最終還禁止民間的國際貿易。這不僅讓民間的海外貿易淪為非法活動,政府甚至還威脅要切斷與海外華人社群的連繫。因此,正如帝國朝廷可以決定是否要支持或廢除寶船艦隊與焚燒航行紀錄,帝國朝廷也可以決定是否要全面支持或阻礙海上貿易。缺乏「其他獨立的權力基礎與其他擁有不同偏好的國家」,乃是霸權帝國的固有特徵。在這種環境下,不存在其他的選擇。

然而,對海外冒險的限制,不光是威權壟斷造成的結果。對於海外冒險的漠視或甚至敵視,其實也是霸權帝國在結構因素下做出的合理回應。

經濟的相對發展會影響偏好。整體而言,帝國時期的中國資源十分豐富,因此不像歐洲人那樣有著向歐洲以外地區探索資源的強大壓力。正如伊安.摩里士指出的:「十五世紀的中國官員始終都有可能會中止前往印度洋的昂貴航行,他們也絕不可能派遣艦隊探索太平洋。經濟地理使海上探索成為不理性的行動。」從這個意義來說,撤回艦隊的決定反而不像派遣寶船艦隊那樣專斷而偶然。中國為什麼不向海外尋求機會?這個問題其實搞錯了重點,因為我們不該把歐洲經驗當成預設標準。

就算我們把歐洲的動機嫁接到明朝中國上面,然後思索寶船艦隊持續下去會有什麼結果,這樣的反事實情境其實也毫無意義。中國可能會派出小型海軍船隻繞過好望角進行偵察,最終將導致與葡萄牙人接觸,很可能阻止葡萄牙人進入印度洋;或是中國控制麻六甲海峽有利經濟發展,以及海上推進將使中國能從距離歐洲更近的位置將產品銷售給歐洲的消費者。這些想法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卻與當時實際存在的動機南轅北轍。一旦悖離既有的偏好與實際運作狀況並以此做出斷言,這種反事實情境不過是把歐洲模式硬套在中華帝國身上。認為當時中國可能橫渡大西洋前往美洲的說法,也是犯了同樣的謬誤。

霸權帝國的政治經濟環境就是阻礙探索與海外發展觀念形成的關鍵。如果霸權帝國主要的目標是維持超過一億人口的既有基礎,以及與利用這一億人的勞動與資產,那麼外在世界的利益與重要性就顯得相當有限。在中華帝國晚期,農業人口高達八成,從事海上貿易的人口卻只有百分之二。貿易從未逃離農業的壓倒性支配。而大型帝國放棄貿易的經濟成本,通常也要比小型國家少得多。

中華帝國崇尚「家長式農業制度」,認為農業是經濟與人民福祉的基礎,因此致力於謀求財富穩定(無論再怎麼不成功,也依然堅持這種做法)。中國的城市缺乏自治權,都市商人與金融家被剝奪了像歐洲那樣能刺激海外發展的影響力。儒家菁英不支持海外探索:「人民不安土重遷乃是造成憂慮的潛在根源。」儒家菁英對於中國固有社會秩序的堅定支持,消除了離鄉背井的需要。政府當局尋求國內的安定與控制,既沒有興趣讓特定群體獲得大量財富,也不關切海外貿易的影響,更不會支持在帝國鄰近地區之外設立貿易殖民地。他們並不在乎這些殖民地可能成為敵國的基地。整體而言,民眾只能聽命於閉關自守的官府,限制了向外探索的機會。

1792年,乾隆皇帝寫給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一封著名書信,信中的傲慢自滿可能有部分是考慮到國內的分裂,並刻意避免顯露好奇心。然而,即使清朝統治者公開表示對於「爾國製辦物件」興趣缺缺的說法不一定出於真心,但他主張的天朝「種種貴重之物,梯航畢集,無所不有」,仍舊充分表現出中國以自我為中心的普世帝國形象。

因此,一旦中華帝國面臨持續的國與國競爭的時候,這種自給自足的帝國形象自然隨之崩解(雖然並不徹底)。這種現象出現在十世紀中國南方幾個獨立王國大幅擴展對外貿易,也出現在南宋時代,當時中國還主動推動海上商業。宋朝在十二世紀初喪失華北地區之後,南宋第一任統治者宋高宗曾說「市舶之利最厚」,充分顯示當時國家急需額外的資金。不久,據說海外貿易的收入就占了南宋全國稅收的五分之一。

南宋於是贊助船舶設計的創新、裝備數百艘戰船與尋求阿拉伯與印度的航海地理知識。拜當時發明的水浮羅盤之賜,中國船逐漸成為印度洋上最好的船隻,而中國在海上貿易占的份額也不斷增加。日後,這些進展使蒙古人(這些外邦入侵者尚未社會化到接受穩定自足的帝國理想)對日本、安南與爪哇發動大規模但普遍失敗的海上遠征。蒙古人統治中國期間,海外貿易一直維持大規模,直到明朝才開始縮減。

明清兩朝皇室的皇宮──紫禁城。(圖/Unsplash)

明清兩朝所得絕大多數來自於土地,沒有商業社群遊說政府出動海軍保護遠洋貿易。「與近代早期西方海上強權不同,這裡不存在建立與維持海外帝國的政治經濟原則。」滿族征服政權更關心國內的民變問題,因為在他們的政治考量中,治安風險比海外連結的潛在收益更重要。1661年,為了孤立已經占領臺灣的叛軍,政府宣布禁止沿海貿易。1717年,康熙皇帝命令居住在東南亞的中國人必須在三年內返回中國,否則不許再回來。1757年,清朝嚴格禁止與歐洲人貿易。

無論國家對海外貿易抱持何種立場,海外的中國人都必須自食其力。十五世紀,麻六甲的中國人社群數量龐大,但與本國政府頂多只維持最低程度的接觸。1511年,當人數不多的葡萄牙軍隊占領麻六甲時,人們並不期待明帝國會出面干預。1565年,西班牙剛在菲律賓建立據點,就立即鼓勵從中國移民來此開發新領土。不久,馬尼拉(Manila)中國人社群快速成長,很快引發了安全疑慮,最後導致一連串屠殺(1603年、1639年與1662年)。對此,中國政府無動於衷。同樣的,當人於1740年在爪哇島的巴達維亞(Batavia)屠殺中國僑民,清帝國對於如何報復也只是輕描淡寫帶過。

這些中國人社群本有可能獲得各種優勢,例如人數占優與相對鄰近強大的本國,結果這些因素都未能發揮作用。「在被中國官員拋棄下……面對西班牙帝國強權,他們顯得十分無助……許多人成了西班牙擴張的工具」,為西班牙人將新世界的白銀與農作物引進中國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日本的長崎港,中國商人必須努力與荷蘭商人競爭,荷蘭商人因為遙遠的本國政府與日本簽訂條約,因此獲得條約保障, 而他們的中國對手卻未得到相應的支持。史家王賡武精確描繪中國與歐洲之間差異的本質,他認為中國的冷漠與歐洲國家的支持,是「商人不被中央集權帝國容忍,以及統治者與政府利用商人來追求帝國事業之間的差異」。

中國缺乏海外發展的興趣與誘因,也反映在中國持續反對海外軍事擴張。如第八章提到的地緣戰略條件,與大草原的衝突才是中國最關心的焦點。中國歷史從未憑藉大規模海軍來進行擴張(蒙古人確實有過大膽的海上遠征,但當時中國與大草原都在同一個君主統治之下,因此幾乎可以說是例外證明了規則)。

整體來說,我們看到了陸地與海上軍事行動的明顯差異。中國為了對草原敵人進行牽制與先發制人而往中亞擴張,這種做法可以上溯到西漢時代,東漢與唐朝也曾如法炮製。能與陸上軍事行動的雄心相比的海上冒險完全付之闕如:南方的海南島距離大陸只有30公里,登陸此處幾乎不能算是什麼冒險行動。距離中國東岸約180公里的臺灣,長久以來一直未受干涉。直到遙遠的歐洲國家前來,臺灣才第一次出現外國勢力。1626年到1650年間,荷蘭與西班牙競相爭奪臺灣的控制權,而即使衝突就發生在中國的家門口,還是無法引起明朝的重視。

直到臺灣成了干涉大陸的基地時,帝國中心才終於勉強對臺灣提起了興趣。1660年代初,意圖反清復明的鄭成功被逐出中國,最後從荷蘭人手中奪取臺灣。臺灣成為對大陸沿海進行掠奪與入侵的跳板,促使清朝於1683年攻占臺灣。

馬尼拉離廣州大約1300公里,離臺灣的臺南則約1000公里出頭。馬尼拉距離大陸相當遙遠,但與寶船艦隊航行的距離相比堪稱小巫見大巫。即使是較無野心的中國海軍,也能輕易到達當地。反觀位於新疆西端的喀什,與長安隔著3000公里的荒涼地形,然而中國卻不只一次以喀什做為目標。即使中國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攻下菲律賓,菲律賓卻從未成為中國過問的對象。相較之下,西班牙人則是在六年之內,用五艘小船搭載著一百五十名船員、兩百名士兵與五名修士,就擊敗了當地蘇丹,占領了馬尼拉。

書名:《大逃離:羅馬帝國滅亡如何開啟現代經濟大分流》
作者:沃特.席代爾(Walter Scheidel)
出版社:衛城出版/讀書共和國
出版日期:2021年1月5日

假設有某個亞洲國家於1400年占領了加那利群島,那麼葡萄牙或之後的西班牙很有可能會來爭奪這些島嶼。然而,中國非但沒有產生相同的想法,反倒是西班牙竟一度萌生入侵中國的念頭。西班牙人曾經想過幾個頗具希望的計畫,但隨著西班牙無敵艦隊在歐洲遭到擊敗,這些想法也就此束之高閣。

中國只干預過菲律賓一次,而且態度與日後干預臺灣極為類似。1573年到1574年,一名中國海盜劫掠了中國沿岸地區之後逃往菲律賓,這名海盜企圖驅逐當地的西班牙人,但未能成功。中國為了抓捕與殲滅這些海盜,於是派出艦隊前往菲律賓。從這點來看,中國似乎只有在本國民眾挑戰帝國權威時,才會採取攻擊性的海上軍事行動。 相反的,當發生西班牙人與荷蘭人屠殺中國僑民的事件時,中國官方則是視若無睹。在中國眼中,真正該受懲罰的不是屠殺中國僑民的外國人,而是這群逃離中國大一統統治的中國人。

即使臺灣在十八世紀成為有利可圖的主要產糖地區時,中國也從未興起過將同樣產糖的呂宋島(Luzon)納為領土的念頭。因為根本沒有必要:中國的糖九成的供給來自國內,絲與菸草也是一樣。當時外國奢侈品貿易提供的可見收益非常有限,更不用說海外殖民。政治統一的中國國內市場普遍消除了發展海外貿易的需要。

這種不願意朝海外發展的傾向,並非能力不足所致,而是帝國遵循霸權邏輯的結果。只要外國商人願意大老遠地來到中國,那麼就沒有進行海外探險的必要。管理與維持一個龐大帝國已經讓散布全國各地的官僚耗盡了心力,發展海外資產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主意。而對可能脫離帝國掌握的殖民地社群伸出援手也同樣不可取。帝國很少將力量投射到陸上核心以外的地區,若不是為了宣揚國威,就是為了剿滅在邊境挑戰帝國大一統地位的叛亂中國人。基於上述原因,思索中華帝國為什麼不派遣探險家或建立殖民地完全是白費工夫。

●本文摘自衛城出版出版之《大逃離:羅馬帝國滅亡如何開啟現代經濟大分流》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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