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 保護與危害分家 設專屬警力

聯合報 記者蔡維斌、陳雅玲、郭政芬/連線報導

野生動物與人類衝突頻傳,保育、抓捕等工作涉及多元專業,學者建議應參考國外經驗,把野生動物的保護和危害處理分設不同部門負責,並設有專屬警力,才能兼顧業務推行及動物福利。

屏東科大動保研究所教授孫元勳指出,美國在保育野生動物和處理野生動物危害的業務,分屬不同部門,並設有專屬警力,不像我國都在同一部門處理,造成承辦人工作多又雜。尤其我國中大型野生動物數量愈來愈多,和人類的衝突與危害也更頻繁,像猴群、水鹿、羌等破壞農作事件不勝枚舉,都落在動保單位身上,兩種工作很難兼顧。

孫元勳建議政府在農林國家考試中,加入野動保護和危害科目,甚至在大學培養相關人才,才能符合需求;例如機場安全就要有人懂如何驅離野鳥。

雲林縣黃金蝙蝠館長張恆嘉長期參與野生動物保育,他指出,雲林常見猴子入侵市區、農田、果園,每次通報政府處理,頂多由一名承辦人帶一名獸醫和司機前去,三人如何處理一大群猴子問題?

桃園農業局建議,地方雖建立野生動物救傷程序,但面對抓捕狒狒這類特殊野生動物,應由中央啟動專案抓捕隊執行,地方野保人員欠缺技術、設備,有一定限制。

猴子 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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