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法草案預告 農委會:近年最大規模修正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為精進動保及寵物產業相關管理,農委會今表示,動保法修法草案已於4月28日預告,為近年最大規模修正,盼透過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等4大面向,改善寵物產業發展、飼主權益保障及行政執法,落實台灣動物保育。

農委會指出,動保法自1988年11月4日公布實施至迄今已歷經15次修正,反映國人動保意識不斷提升,面對新興動保及寵物管理產業等政策議題,參考先進國家法規、國內社會期待、執行實務及未來管理需求,去年至迄今召開7次會議,邀請各界利害關係團體取得共識,完成此次動保法盤點與檢討。

農委會表示,此次為近年最大規模的修正,包含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等4大面向,後續將依法制作業報送立法院審議。

農委會說,強化飼主課責部分,將納管大量飼養犬貓行為、明定棄養認定要件,行為人應負擔棄養動物或經處分沒入動物於收容期間的支出費用。

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方面,將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加重動物虐待、傷害的刑責,同時明定不得販售山豬吊,並課予網際網路及社群平台負有限制瀏覽、移除獸鋏等違禁物品義務,阻斷網路違法販售管道。

第三,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建立多元寵物分類分級管理法源,強化繁殖、買賣用特定寵物(犬、貓)源頭流向管理、強化寵物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增訂寵物食品不得添加物質及原料管理規定、明定寵物產業從業人員應每年接受在職教育訓練規定,建立產業專業環境。

第四,各縣市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授予動物保護檢查員於緊急情況下得進入私領域的權能,並明確動物保護檢查員得沒入動物之要件,以及必要情況下得扣留動物的權限。

農委會表示,動保法修法草案已於本月28日預告,為近年最大規模修正,盼透過4大面向...
農委會表示,動保法修法草案已於本月28日預告,為近年最大規模修正,盼透過4大面向...

農委會表示,未來法律修正通過後,除有助於落實動物保護理念外,對於寵物產業發展、飼主權益保障及行政執法均有重大意義,將對台灣動物保護工作畫下一個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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