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卹修法後未執行 愧對英烈遺族

聯合報 陳洪毅/自由業(桃園市)

軍人因戰、公為國捐軀,對國家的貢獻不會隨著時間遞減;同理國家對戰、公傷亡軍人遺族之照顧也必須隨著生活水準同步提升,才能彰顯國家照顧為國犠牲軍人遺族承諾。

因軍人八十六年以前因戰、公傷亡遺族年撫金僅九萬餘元,與八十六年以後相差十餘萬元,隨著年歳漸長、社會生活水準提高及物價上漲等因素,早已不敷照顧遺族生活。

因八十六年以前戰、公傷亡遺族陳情比照現行法規實施撫卹,國防部為此提案修法「補足國軍遺族年撫金逹現行規定最低給與」,並於去年六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但迄今仍未執行,經問詢國防部,始知全案需待行政院訂定配套法規及施行日期後才能執行,惟八十六年以前之遺族多已七、八十歲,對他們而言,每晚一天執行都會有正義永遠不到的可能。

國防部好不容易完成修法,卻因行政院尚在審議階段無法執行,殊不知以現行規定最低給與發給,預算僅是鉅額軍購的九牛一毛,為何不爭取以國防部特別預算先行發給等積極手段,以彰顯照顧軍人遺族的決心。

筆者於軍中服務時,認識住彰化員林的遺族,他們的小孩因執行金門太武山太武池深水馬達搶修勤務時而犠牲,此噩耗讓媽媽直接精神恍惚數年,迄今,夫妻倆一想到於軍中失去的小孩,仍是心痛如初;當然,不只他們,是所有傷亡軍人的家屬均如此。為讓為國犠牲軍人安息,不讓遺族生活困頓,在此呼籲行政院及國防部盡速執行去年軍人撫卹修法之內容。

軍人 國防部 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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