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網紅亂象的網路青紅燈

聯合報 蘇蘅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左)與知名實況主「統神」張嘉航(右)日前針對藝人黃子佼收藏創意...

網路經濟崛起後,網紅動輒吸引數十萬,甚至百萬的追隨粉絲,影響力無遠弗屆。最近藝人黃子佼因在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購買大量私密影片,包含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遭撻伐,意外引起網紅統神和市議員苗博雅之戰。

當我看到統神在他媽媽意外露面說他不成熟時,統神竟怒譙「滾」!「關你什麼事」?「去死吧」,影片觀看人次上萬,不但引起社會關注,更是人氣網紅價值觀和品味的反差。

網紅將網路世界「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自我標榜,又如前一陣網紅「晚安小雞」闖到柬埔寨變造當地有鬼的影片來衝流量,遭逮捕入獄,事後BBC以「台灣YouTuber因為假綁架案在柬埔寨入獄」為題報導,真是丟臉到國際。

很多小朋友把網紅視為人生鏡子,甚至是偶像。國外研究發現,社群媒體興起後,網路名人很容易引起年輕人追隨崇拜。跨國市調公司最新研究顯示,三成四的六至十七歲美國兒少,認為社媒明星是他們首要榜樣,影響力超過音樂家、運動員、演員甚至總統。有三分之一兒少渴望成為網紅,這讓人擔憂。因為網紅雖正派居多,但惡質的也不少。

網路速度愈快,不斷降低語言、文化、時間與空間的界限,愈捏造,愈走偏鋒,愈能吸引流量。迷信「網紅不壞,粉絲不愛」,尖酸的言論,就像在網路靠潑灑硫酸維生。

去年網紅小玉透過「深偽」技術,把多名藝人或政治人物的臉部圖像移植到色情片演員身上,製成影片販售;然而官方針對架設在境外的犯罪網站伺服器,總說依「兒少法」目前無法管。

媒體報導,惡名昭彰的「創意私房」在網路上有超過廿萬部影片,會員人數有五四一八人,是台灣九成的非法性影像來源地,還包括很多個資在其中。

國際對這種網站早就零容忍。三年前,德國就因兒童虐待案件攀升,大力掃蕩兒童色情,搗毀全球最大的暗網兒童色情網站「Boystown」,逮捕經營者。英美加去年成功掃蕩戀童癖者在網站上分享數百萬張兒少不雅圖像的網站,並治以重罪。

新加坡早在二○一六年就有對網紅代言的倫理行政指引,並不是用民法或刑法懲罰,而是覺得網紅基於粉絲信賴可以代言,加上他們對廣大社群的發聲具有不對稱的話語影響力,認為應負起基本道德責任。

近年網路影音內容納入治理已是先進國共識。怎麼管?英美歐盟都立法課以平台相關法律責任,但不是監管,而是治理。

例如去年英國通過首部「線上安全法」,保護兒童免受網路傷害。明確規範社群媒體業有責任過濾恐怖主義、霸凌、色情等非法內容,若未遵守,可處數十億英鎊罰款,最重面臨牢獄之災。

該法特色是賦予政府執法權力,提供人們確保刪除非法內容的權利。另外還賦予社交媒體平台法律和倫理把關責任,平台要承諾使用者,將為他們提供過濾掉不想看到網上有害內容的選項。

台灣部分網紅不時碰觸社會文化法律的底線,但政府一直迴避對數位平台、網紅和代理商的治理;和台灣有活潑的社媒用戶,高滲透的複雜網路、最具活力、多元的數位經濟及網紅代言,極不成比例。因此有必要盡早研究這些治理問題,因為攸關下世代的健康和未來。

正因牽涉面向很廣,社會必須好好辯論和討論,如果對這些最貼近數位生活的問題置之不理,後果恐怕不是我們能承受得起的;法律和政府治理如果跟不上時代腳步,恐怕只是給網路亂象和網路惡人添了柴火。

(作者為政大傳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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