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請先從孩子著想

聯合報 游彥城/陽明交大科法所博士生(新竹市)

報載爭議近卅年的代理孕母政策擬修法鬆綁。記得當年與碩士指導老師雷文玫教授討論人工協助生殖法時,關於代理孕母、單親女性、同性男婚姻以及同性女婚姻等尚屬不被開放的範圍,彼時的我們就思考到,未出生孩子的權益也是需要被保障跟討論的,所以是否能夠開放,所需考慮的面向必定得更周詳及廣泛。

相較於二十幾年前的時空背景與現在的社會氛圍,台灣思想更開放也更國際化。二○一九年五月廿四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正式上路。台灣成為全世界第廿七個、同時也是亞洲首個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此一里程碑昭示的是我們對婚姻的多元性包容。

然而,接受婚姻的多元性,並不等同社會大眾對生育議題的認知已有較大變化,尤其在沒有做任何調查研究前,便大舉開放人工協助生殖範疇時,鮮少人會去思考到未出生的子女意願。

的確,對未出生的子女,我們只能用推測去想像他們的某些權利保障,特別是自己是不是應該被生下來這件事。當大人們興高采烈,大張旗鼓認為政府修法和社會大眾的思想眼界更進一步之時,是否有人思考到這些未出生的子女將來在出生後,社會以及同儕又會是如何看待他們?

請不要忘記,孩子有他們相異於大人看世界的角度與感受,我們應該在立法時更仔細的去考量,而不是一味地從大人的角度來思考人工協助甚至是法的適用範圍。假如將來因為使用人工協助生殖法開放範圍的子女在出生後,其求學路上與師長同儕間談論起家庭狀況時,他們是否有能力去為自己的家庭做說明?又或者他們的同儕能理解,甚或是師長們有足夠的能力在教學場域裡把握住該有的分際,給予孩子們尊重?

對於開放人工協助生殖法的議題,每一個層面都值得我們深思熟慮。即便大範圍開放可以滿足社會不同的面向,例如擁有小孩的權利、享有親權、完整的人生,讓人工生殖產業更蓬勃發展。但這些都是成人世界的考量,請替未出生的孩子們再三思索。

台灣有舉世聞名的醫療,是否大範圍開放人工協助生殖,應當等社會氛圍普遍認同後再逐步開放,或許較為適切。

婚姻 子女 代理孕母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