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撞題」習作 公平性何在?

聯合報 薛慧綺/教師(台東市)

今年國中會考寫作測驗題目,因內容與某出版社九年級習作本雷同,產生爭議。筆者認為這次的測驗不僅不公平,且若不妥善處理,會造成「蝴蝶效應」。

首先,會考題目中圖表調查主題為「台灣民眾最喜愛的影劇類型」,習作本則是「台灣人喜好電影類型」。國中生平日較有機會接觸者為電影,而非影集、連續劇,不難推測大部分孩子會以電影為主要寫作目標;寫過該習作本的考生,會更容易掌握答題重點。

其次,會考題目的圖表項目與習作本重疊度極高。圖表分析在會考中算是新穎考題,平日少有機會接觸圖表、缺乏判讀訓練的學生,看到應會慌亂;訓練過的、甚至做過幾乎雷同題目的孩子,在情緒穩定上就有優勢,更能得心應手寫作而拿到較高分數。

再者,會考題目寫作提示之一加註「可針對某一類型」或「多個類型」;習作本提示為「最喜愛哪一類型」。會考題目提示不如習作本的明確,在測驗的信度、效度上都是打折扣的。國中生在時間有限情況下,不大可能進行多種類型分析;做過習作本的學生,寫作聚焦能力較初次見到題目者強,自然能有較好回答。

此次會考作文題目的爭議點在於公平性受到質疑。筆者記得當初在執行基測作文閱卷工作時,原則就是「測驗的目標在考生的寫作能力」,表示寫作測驗有明確能力指標,這是透過訓練可以達成的。在這樣的目標下檢視今日的會考寫作題目,是不是可以預測「使用此版本教科書且做過該習作本的學生,會達到較高的能力指標,而失去考試的公平性」?

自一○八課綱上路以來,學生壓力並未減輕,連帶家長更加憂心。各大補教機構、出版事業無不打著「出題命中率」、「考試成功率」的旗幟,吸引家長與學生。而所謂命中率、成功率,經這次考試爭議,將引發極大的遐想與效應。

測驗要力求客觀,不只是在閱卷評比的標準上把關,命題者的身分、命題的內容審查等前置作業,更須嚴格謹慎。題材、資料的選擇,更不應留有讓人詬病的一絲可能性。

可憐辛苦的是考生、煩惱無助的是家長、無所適從的是教師;教育主管機關與考試主辦單位,可曾感同身受?會考公平性何在?社會公平性何在?

會考 考題 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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