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特許經營 鬆綁民企入場門票

聯合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新修訂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8日對外公布,著力解決該領域近年來暴露出的民營企業入場難等問題。

中新社報導,特許經營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兩種主要類型之一,收益主要來自於使用者付費。中國大陸於2014年掀起了一輪PPP熱潮,走向項目收益高度依賴政府付費的另一模式。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研究員吳有紅稱,過去近10年間,特許經營模式被虛化弱化,社會資本主動創新、降本增效動力不足。上輪PPP推進中,大陸國有企業尤其施工類央企憑藉施工資質(條件)和業績、融資等優勢獲得更多競爭機會,民營企業參與意願和參與度下降。

為解決該領域突出問題,大陸於2023年11月啟動PPP新機制,明確此類合作全部採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並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

對標新要求,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將特許經營最長期限延長到40年,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直接投資、獨資、控股、參與聯合體等多種方式參與特許經營項目,明確特許經營者改善經營管理和改進技術獲得的收益歸其所有。   

此次修訂還將促進民間投資作為立法目的在總則中予以明確,新增政府和社會資本共擔風險作為基本原則,要求必須以公開競爭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專設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特許經營條款,不同所有制企業融資同等待遇等金融支持措施,加大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   

政府履約誠信低是官方著力解決的另一問題。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提出將政府機構特許經營協議履行情況納入政務誠信考核評價體系,有關違約失信行為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認定和懲戒;對於暴露出的拖欠款項、變相審批等問題,明確規定有關公職人員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吳有紅認為,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將推動特許經營模式全面回歸,為確保PPP項目規範發展、陽光運行奠定制度基礎。

使用者 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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