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 妻可片面查夫財產

聯合報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明確規定妻子持身分證、戶...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明確規定婦女持身分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向房地產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申請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有關單位應當受理,並且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

該條例六月一日起施行。消息傳出後大陸網友「炸鍋」,一面倒批評:「牛啊,這哪裡是平等,這要的是特權!」「說好的男女平等呢?」

微信公眾號「漳州檢察」指出,福建成為大陸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以來,繼上海市之後,第二個推出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的省分。

該條例全文共九章、六十條,關注了婦女的政治權利、人身和人格權益、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婚姻家庭權益、救濟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九條還提到「應當落實增進在閩女台胞福祉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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