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拍事件部份企業拒用川大生 黨媒:一竹竿打翻一船人

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即時報導

針對部分企業因「偷拍事件」拒用川大畢業生,官媒人民日報評論稱,因個體案例為群體「貼標籤」,這種「一竹竿打翻一船人」的思維,無助於企業招賢納才,也傷了很多求職者的心。

6月7日,已經是四川大學研究生的張薇,在乘地鐵時,發現蹲在地上的男子手機正對著自己,眼神則一絲不苟盯著手機屏幕。疑似在偷拍自己敏感部位。張薇要求查看該男子手機相冊。經查他的手機裡並沒有偷拍圖片,是一場誤會。張薇很不客氣的說:「小心一點!別亂拍別人!」這個過程被她自己全程影片拍下了。回去之後,她又高調的將視頻發微博抖音,說她訓斥了一個偷拍她的猥瑣老頭,還詛咒說「猥瑣男出門必死!」事件引發網友熱議。

6月21日,川大給予張某留校察看和留黨查看的處分。

據6月26日極目新聞報導,上海一公司負責人在微博宣布,最近川大研究生張某事件給社會帶來極大負面影響,公司決定原則上不招聘川大任何師生。上海市人社局12333服務熱線回應記者稱,如該公司在招聘中存在這一情況,則屬於違反相關法律。

此前,北京一律師事務所也發布通告稱,鑑於四川大學對張姓同學的處理,認為該校畢業生品質難以信服,故該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學畢業生。有律師表示,此舉乃是明顯的就業歧視,該律所是知法犯法。在引發熱議後,相關律協回應稱,已約談律所,對方已刪除相關言論。

據九派新聞6月27日報導,川大對相關企業拒聘川大畢業生回應稱,是否聘用是他們的自由。

人民日報今天的評論則稱,從相關企業拒聘理由看,大體是因地鐵所謂「偷拍」事件而對大學教書育人水平及事件處置能力存在質疑。客觀上說,學生行為失當,難免會影響學校聲譽;對於學校的處置,公眾存有不同看法也可以理解。但將個別學生問題歸咎於整體學校教育,進而認為學校無法培養合格人才,這樣的認知失之偏頗,邏輯上也存在問題。

從法理上說,根據就業促進法等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權利,可自主決定用工辦法、用工條件等。企業可以根據需求對求職者的學歷、專業等提出要求。但這並不代表企業用人可以隨心所欲,隨意設置門檻,公然表達歧視。此前,大陸教育部曾明確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不得將畢業院校等作為限制性條件。對四川大學學生群體不予招聘,突破了自主用人的範疇,剝奪了相關學生的平等就業權。

評論稱,時下,2023屆大學畢業生離校在即,畢業生就業工作進入衝刺期。企業的用人情況,關乎就業大局,關乎學生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任何企業都不能把招聘當兒戲。不看社會評價,無視客觀標準,以個人好惡增設門檻,只會將更多優秀的求職者擋在門外。

四川大學研究生張薇,曾是河南大學學生會主席。(微博照片)

偷拍 求職 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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