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友詩任大陸14屆全國人大代表 陸委會:已開罰50萬

聯合報 記者廖士鋒/即時報導

陸委會表示,擔任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國人凌友詩,由於涉及違反「兩岸條例」,已再度被開罰五十萬元。

陸委會19日表示,凌友詩擔任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四屆代表,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經內政部查處,並於5月11日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陸委會強調,陸委會指出,中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共當局長年營造對台宣傳樣板,但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只會增加台灣民眾的反感,中共的相關作為只是徒勞」。

陸委會並提醒,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凌友詩曾自詡「台灣女孩」,公開資料顯示,她於2022年12月當選大陸第14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此前她就已因為擔任大陸第13屆全國政協委員(界別是「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而於2019年3月遭罰新台幣50萬元。

凌友詩任大陸14屆全國人大代表,遭罰50萬元。(圖/截自中新視頻)

近年來陸委會開罰在大陸黨政機構任職的國人,並不罕見,除了「社區助理」開罰事件外,陸委會4月7日就指出,國人曾瀞漪擔任中共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3月27日已經對曾瀞漪裁處罰鍰新台幣50萬元。

陸委會 中共 兩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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