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噶瑪蘭人出書 族人盼「復名」

聯合報 記者陳敬丰/宜蘭報導
宜蘭縣史館發表新書「mai qaRapungus──當代噶瑪蘭人的生命紀實」,縣...

噶瑪蘭族2002年復名,成為全國第11個原住民族,目前約有1000餘人,多分布在花蓮,但宜蘭仍有近千名族人礙於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族人盼政府盡速修法。學者指出,去年憲法法庭判決現行法規違憲,應於2025年內修法。

宜蘭縣史館昨天發表新書「mai qaRapungus──當代噶瑪蘭人的生命紀實」,收錄29名當代噶瑪蘭族人的生命故事,並辦理特展,希望持續喚起社會大眾對噶瑪蘭族的關注;書名「mai qaRapungus」,就是噶瑪蘭語的「不會遺忘」。

縣史館表示,荷蘭時期台灣約有上萬名噶瑪蘭族人,日本時代蘭陽平原地區也有數千人,隨著漢人的移入,宜蘭的噶瑪蘭族或者移居到外縣,或者被趕到了荒地,遭到邊緣化;1987年,「噶瑪蘭族復名之父」偕萬來等人走上街頭,推動復名運動,2002年終於得到政府的承認。

偕萬來2008年去世,將滿15年,噶瑪蘭族復名運動仍未竟全功。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規定,平地原住民須在國民政府來台初年幾次開放登記中,登記成原住民才能取得身分;噶瑪蘭族復名後,當年未登記的族人仍無法取得身分,根據學者研究,宜蘭可能有近千名族人面臨困境。

偕萬來之女偕淑月感嘆,數十年前社會氛圍對原住民不友好,許多長輩害怕受到歧視、壓迫,不敢承認原住民身分,就沒有登記,現在就算想恢復身分也不得其門而入,希望政府盡快修正原住民身分法。

東華大學法律學系主任蔡志偉Awi Mona指出,去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7號判決,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政府應在2025年內修法,讓具有原住民身分歷史事實、文化和自我認同的族人取得身分,且從寬認定;若政府依照判決修法,2年後宜蘭的噶瑪蘭族人有望「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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