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修復完成 林管處公開招標

聯合報 記者王思慧/花蓮即時報導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座落花蓮市區菁華街美崙溪畔,至今有近百年歷史,登錄為縣定古蹟,曾作為造林工作的辦公室,見證日據時期花蓮地區的林業開發史,現由林務局管理。花蓮林區管理處投入1400萬元修復廳舍並公開招標,盼活化古蹟再利用。

根據花蓮縣文化局資料,「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1919年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以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前身,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台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

隨著時代變遷,1970年花蓮港山林事業所裁撤,辦公廳成閒置空間,直到2001年,由民間團體號召志工、居民整理,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牆體為洗石子覆蓋在鋼筋混凝土上,大門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庭園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

花蓮林管處長黃群策指出,山林事業所為日據時期台灣總督府營林所東部出張所,遷移至花蓮港街後興建的建築,和洋混合風格的建築,結合西洋古典式樣拱弧與日據時期庭園特色。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至今有近百年歷史,花蓮林區管理處公開招標,盼活化古蹟再利用。圖/...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建築結合西洋古典式樣拱弧,以及日據時期庭園特色。圖/花蓮林管處提...

林管處表示,為讓民眾有進一步親近使用山林事業所的機會,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公開標租中,截止投標日期至8月7日下午5時止,歡迎符合資格廠商踴躍參與。詳細投標資訊請參閱林管處官網訊息(https://hualien.forest.gov.tw/0000079/0071724),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林管處收發。

花蓮 建築 日據時期 古蹟 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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