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屏縣林邊鄉村民抗議 儲能業者:案場完全合規、會再與村民溝通

聯合報 記者簡永祥/台北即時報導

屏東縣林邊鄉鎮安村民今搭遊覽車到屏東縣府抗議,指稱業者在施工前未完成土地變更程序,違規施工。遭指的寶晶能源所屬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案場場址距離鎮安村400公尺以外,也遠離加油站界線圍,完全符合中央規定的安全範圍。

城市發展電業並將在近期內再度召開說明會,邀請第三方公正人工研院與台灣大電力公司,向村民報告儲能安全性與政府相關管理規範。

新聞稿表示,公司方面深刻理解社會對該儲能系統的電磁波和安全性等方面的疑慮和擔憂,特此透過聲明稿說明立場和所採取的安全措施。

首先,本光儲案場遵循經濟部去年9月20日公告的修正內容,根據「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11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的規定,參與由經濟部能源署公開招標所標得的政府標案,城市發展電業公司在成功得標並獲取能源署核發的容量分配獲准函(等同施工許可函)後,按照能源署的指示,積極進行儲能系統設備安裝工程。

新聞稿指出,得知鎮安村村民對於該儲能系統之電磁波及安全性等產生疑慮與擔憂後,一直與鎮安村長與村民保持良好的溝通管道,並於10月24日在鎮安村鎮安宮召開說明會,對村民說明此儲能系統必經第三方案場安全評估及現場試驗報告取得中央標準局核發VPC證書後,方將上線運轉,亦已在案場周遭設置完善的安全監控系統,以確保儲能系統開始運轉之後之安全。

為進一步消除村民的擔憂,城市發展電業11月6日已委由工研院進行電磁波檢測,以確保電磁波在法規容許值內,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屏東縣林邊鄉鎮安村民搭遊覽車到屏東縣府抗議,白布條寫著「反對儲能場進入社區」、「...

業者強調,此案是由中央核准,為全台十多處光儲案場之一,所有程序均按照中央和地方所規定的行政規程辦理,對於有些疏漏的行政程序,已積極進行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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