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塑之島金門明年9月新制 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杯

聯合報 記者蔡家蓁/金門報導

金門縣環保局為落實減塑行動,明年9月1日起金門縣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局表示,距上路還有1年,會給業者緩衝期。金門許先生說,坊間很多飲料店已改用紙杯,業者、消費者使用習慣正在改變,政策要成功應該不難。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為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培養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授權地方政府研議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提報環保署核准後發布實施。

另,獺金杯租借服務系統8月1日起新增昇恆昌好饗咖啡借還處,尚義機場旅遊服務中心借還站遷移至7-ELEVEN金航門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出門多自帶環保杯,若忘記帶可到借還站借用獺金杯,降低一次性飲料杯產生量,支持金門成為「無塑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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