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不足 民代建議高市推地上權宅

聯合報 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社會住宅,高雄市多名議員認為社宅數量不足,建議市府除增加社宅,也可推出地上權宅,以公辦都更發回土地規畫,滿足年輕市民需求;房仲專家表示,因為房價不斷上漲,地上權房少了土地成本,價格約同區段一般房價7成、甚至更低,業者也樂見政府當「推手」,促成地上權宅發展。

高市都發局表示,為照顧無自有住宅的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高市府力推多元住宅政策,包括與中央合建1.5萬戶社宅、開辦社宅包租代管計畫、搭配中央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加碼辦理增額租金補貼等政策,至於地上權宅因屬財產權,非社宅可循環使用照顧民眾居住權,須回歸市場機制。

議員李眉蓁認為,市民買房不易,政府蓋再多社宅也不敷所需,但地上權宅比所有權宅市價低約3成,容易入手,建議市府除增建社宅外,另以公辦都更方式取得用地,規畫不同比例地上權宅,同時促請銀行端提高貸款成數,讓年輕人買得起。

李眉蓁說,近年地上權房市場受關注,也是年輕人退而求其次選擇,盼市府能滿足市民對房價「便宜、再便宜」需求,將連繫議員向市府提案,增加社宅並提高地上權宅供給量。

國有財產署3年前有8宗設定地上權標案順利標脫,5宗在高雄,包括永信建設、麗寶集團及城揚建設都推地上權房案,3年前購地上權宅的孫姓市民說,房價太高、負擔實在太大,買地上權宅貸款壓力比較小。

李姓屋主也說,前年很想買河堤旁住宅,房價每坪約23到25萬元,地上權宅每坪約18萬,使用權達70年連下一代都可用,足夠了。

豐匯地產總經理施棟瀝表示,現行地上權宅多位在市中心,這類建案因沒有土地持分,購買時不必負擔土地費用,房價便宜3至4成,生活機能卻不打折,年輕人可以較低成本入住、持有,是不錯的選擇,業者也樂見政府當「推手」,促成地上權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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