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水庫旅館區調整及變更 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發展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即時報導
「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台南市部分已公告第二階段發布實施,青年活動中心區及...

「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台南市部分已公告第二階段發布實施,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為「第一種旅館區」,另部分旅館區調整為「第二種旅館區」,合計旅館區面積16.55公頃,有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台南市都發局指出,曾文水庫於民國62年運轉至今將近50年,為嘉南地區主要供應水源,為配合水庫治理穩定供水,「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已於2021年9月14日發布實施,為維護民眾權益,將無涉及水庫治理計畫的案件納入第二階段,並分為嘉義縣與台南市,其中有南市部分已在今年2月17日起公告第二階段發布實施。

市長黃偉哲指出,曾文水庫為全國最大水庫,只要維護得當,除穩定供應地方用水外,於本案發布實施後同時能兼顧環境保護及私人土地權益。

都發局長徐中強說,此次檢討重點包含因應觀光發展條例修正,以利住宿設施合法登記,將「青1」青年活動中心區及部分機關用地變更為「第一種旅館區」;另根據森林法將原計畫「旅館區」屬國有地部分變更為保護區,其餘則調整為「第二種旅館區」,變更後兩種旅館區的面積合計16.55公頃。

另配合通行交通現況於聯外道路部分,將3號道路(台3線)及4號道路(市174線)線型修正,以便與南側楠西都市計畫道路系統順接,已達到圖、地一致目的。為滿足未來台電公司供電需求,將農業區變更為電路鐵塔用地,以符土地管用合一。

此次第二階段公告發布實施後之主要計畫書、圖及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書已刊載於市府首頁「市政公告」及市府都市發展局首頁「最新公告」供公眾查閱(https://ud.tainan.gov.tw/)。

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二階變更位置示意圖。圖/南市都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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