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光電場違法回填爐碴 逾期未清

聯合報 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台南七股區的光電場被查出違法回填爐碴當鋪面已刨除。圖/南市環保局提供。

台南市傳出爐碴違法回填,經濟部去年查出北門、七股區兩處光電場涉將爐碴違法填入當鋪面,若壓碎將使有毒金屬飄散汙染環境,有議員昨天質詢指出逾期仍沒清除;環保局表示,已開罰供料商並限期7月改善完成。市長黃偉哲說,態度就是依法處理,「爐碴不能埋在不該埋的地方」。

南市環保局長許仁澤說,此案使用含爐碴的「控制性低強度材料(CLSM)」,依規範只能用於管溝,或公共工程道路的路基、坑洞等相關回填,經調查供料的廠商有合法申報用途,瀘碴也製成符合再利用的材質,疑似便宜行事,回填在非申報的地方,但強度不足恐容易壓碎,將再追查光電場業者是否也知情。

經濟部工業局去年查核發現,北門區第一期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涉違法使用爐碴回填在電力儲能升壓站的底部,共116.1公噸,另台糖公司「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台南市七股B區)天衝暨天禽場址PV案場」的土建施工,也違法使用2219.4公噸回填道路鋪面工程。

環保局指出,經濟部去年12月14日發文給市府,環保局同月20日針對七股、北門這2處光電場的提供爐碴廠商開罰1萬2000萬元,限期今年3月6日前完成改善,但複查後發現都未改善,再罰2萬4000元。

議員盧昆福質詢不滿說,市府去年就收到公文,逾期未清理完成,建議先撤銷業者的興辦計畫書,或扣押電費營利直到完成改善;黃偉哲答詢說,「我的態度就是依法處理」,爐碴不能埋在不該埋的地方,若是違法埋設就會要求清除,沒完成,法院就會扣押不法所得。

環保局解釋,七股案址違法使用2219.4公噸,5月12日複查時已清除2244.64公噸,因刨除可能刮到其他土石,清運量才超出違規使用量,確認改善完成;北門案址限期於7月3日前改善完成。台南社大另懷疑七股案場附近也有違法回填爐碴情形,市府表示持續清查中。

台南社大懷疑七股案場附近也有違法回填爐碴情形。圖/台南社大提供

北門 台南 黃偉哲 環保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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