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地論戰 林右昌再槓盧秀燕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余采瀅、李定宇、林縉明/連線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記者陳秋雲/攝影

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讓售3%至5%開發土地,供中央興建社會住宅,台中市長盧秀燕前天批中央「不要富人搶劫窮人」,內政部長林右昌昨表示,中央推動社宅已發包超過2000億,盧秀燕說法不夠客觀。台中市地政局表示,中央未具體說明讓售規定,恐衝擊已完成開發區的財務規畫,中市府已完工、動工社宅6104戶,盼中央也加速推動。

中央、地方推動社宅,盧秀燕上月在社宅動工典禮,批評中央一戶都沒蓋好,掀起戰火。

後來台中市標售13、14期重劃區抵費地,遭林右昌隔空喊「不宜」,內政部更發公文要求「暫緩」。盧秀燕前天在議會說,中央應先釋出台糖土地,蓋社宅不要只出一張嘴。

林右昌昨在台北回應盧的說法,他強調「剛好相反」,中央住都中心大力推動社宅,而且利用國公有土地,中央已發包超過2000億元,這是很龐大的投資,盧秀燕說法並不客觀。

林右昌表示,到今年2月,國有財產署統計配合社宅,已經提供82.85公頃的土地,保留96.49公頃可供興辦;台糖提供15公頃的土地,可興建9500戶社宅,在台中有3案1.3公頃,可興建千戶。

林右昌說,去年12月行政院會通過,地方政府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時,應配合留設3%至5%土地,讓售中央興建社宅;8日已召集縣市政府討論,針對已核准辦理但尚未財務結算的開發區,請縣市評估是否適合作為社宅用地,將以重劃後地價或平均開發成本專案讓售。

台中市地政處表示,中央要求讓售開發區土地蓋社宅的規定,並無明確計畫,8日會議也未有具體內容,若要求保留抵費地給中央社宅,中央應提出配套措施。

地政局強調,已配地的13期重劃區229.57公頃,抵費地占總面積8.5%,14期重劃區總面積403.89公頃,抵費地占總面積8%,當初內政部核定時,財務計畫並無納入社宅用地,因為市府得負擔開發成本,讓售規定恐衝擊開發區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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