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紅包允諾當選後出遊 台中樹義里長當選無效確定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劉柏均/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區樹義里長莊郁雄,在選前以萬元紅包約長者出遊,台中高分院判莊當選無效確定...

台中市南區樹義里長莊郁雄前年連任成功,卻遭對手指控選前拿著1萬元紅包向長者開支票,允諾當選後「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選後他依約花費1萬元帶長者出遊、用餐,經台中地院判決當選無效,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定他的行為構成期約賄選,昨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將辦理補選。莊郁雄對於判決表示相當冤枉。

本屆樹義里長選舉,候選人均是無黨籍,選舉結果,莊郁雄以3963票順利連任,對手廖國銘獲2443票敗選,選後,廖對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判決指出,莊郁雄與廖國銘都是台中市南區樹義里第4屆里長選舉候選人,莊獲得連任,但廖國銘指控莊在前年9月7日、16日選舉期間,於福田水資源中心會議室,持1萬元紅包,向前往社區關懷據點上課的長者承諾「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還說「選里長要選一對,是選里長也要選里長娘」等語,進行拉票。

莊當選後,同年12月14日、16日,依約招待長者搭乘捷運出遊及用餐,廖國銘指控他已違反選罷法,因此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定事證明確,判莊當選無效,他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昨宣判,認定莊承諾長者出遊時,在場長者有50人,若以1萬元招待長者,每人花費約200元,金額遠逾一般競選文宣用品的價值,已足以動搖或影響在場長者的投票意向,認定廖國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有據,駁回莊上訴確定。

台中市選委會表示,莊郁雄的里長任期未滿兩年,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於3個月內辦理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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