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天花湖水庫重啟? 頭屋贊成、公館反對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行政院桃竹苗大矽谷推動計畫,加上近來極端氣候,苗栗縣天花湖水庫案再啟成議題,頭屋鄉長徐鑫榮、公館鄉長何在鑫都強調尊重民意為前提,頭屋鄉樂觀其成,公館鄉反對。

經濟部水利署規畫在後龍溪公館鄉打鹿坑引水,地底下50公尺到70公尺間鑿隧道,引水至頭屋鄉飛鳳村設水壩,2013年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當時因地方強烈反對興建,天花湖水庫案擱置至今,最近再成議題。

縣長鍾東錦3月20日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到苗栗縣考察,爭取納入大矽谷計畫,及4月16日縣務會議,兩次提及天花湖水庫案,他說,天花湖水庫可以成備援水源,增加支持產業的韌性,請水利署評估,此外,苗栗自來水普及率台灣本島倒數第四,台灣自來水公司、縣府及鄉鎮市公所合作,水利署更有籌碼蓋水庫。

徐鑫榮說,天花湖水庫成「懸案」,希望中央要盡快給地方明確的答案,水庫預定的飛鳳村30幾戶人家多數贊成,有關補償費、農民資格,甚至遷村、保留飛鳳村活動中心等配套,都必須妥善考量,頭屋鄉會樂觀其成。

何在鑫則表示公館鄉大多數都反對,公館鄉前鄉民代表周逢甲等人過去抗爭天湖水庫案,周逢甲說,水庫引水隧道長達9.5公里在地底下,尤其近年來地震頻仍,安全性讓人憂慮,另也衝擊下游農田灌溉,許多問題都沒有解決。

苗栗縣天花湖水庫案規畫公館鄉打鹿坑引水,鑿隧道至頭屋鄉設水壩。記者范榮達/攝影

縣府環保局指出,天花湖水庫2013年有條件通過天花湖水庫環評,結論應確保既有用水人(含農業灌溉及相關農業用水)之用水權益,且水資源聯合調度機制應有相關權益人參與;應與當地政府充分溝通有關居民安置計畫,並確保居民社會型態及權益;應依自來水法規定畫設水質水量保護區;引水隧道應以機械開挖,取代鑽炸施工方式。

水庫 水利署 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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