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國泰夜市解套有譜 5地可供遷移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竹南鎮國泰夜市用地不合法,苗縣府、鎮公所等昨開協調會,尋求合法地點遷移。圖/取自...

苗栗縣竹南鎮國泰夜市是許多人共同記憶,卻因為用地不合法,苗栗縣政府先後5次開罰,昨天協調會提出附近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及真如路可申請設攤,希望協助攤商解套,合法做生意,後續有賴攤頭協調地主取得同意租用,再向竹南鎮公所申請作為攤販集中場。

竹南鎮每周六的國泰夜市已有20多年歷史,因為在甲種工業區內,用地不合法,縣府屢屢接獲檢舉,並且依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地主及招攬攤販的「攤頭」各189萬元,6月20日斷水斷電,夜市7月1日暫時移往龍鳳宮建國路停車場營業,竹南鎮公所接到民眾頻頻抱怨影響交通及停車,引起重視。

工商發展處昨天舉辦「盤點竹南鎮公共設施保留地及輔導攤販集中場區設置」會議,縣政府提出距離夜市1.5公里內的「公20」、「公21」、「公23」,以及「文高4」4處公設保留地,面積從1700多坪至3600多坪不等,另有真如路為可申設夜市路段,讓攤頭和攤商選擇,但尚無結論。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國泰夜市是觀光指標,也是許多竹南鎮民共同記憶,但法規就是法規,依法行政是社會秩序的第一道防線,夜市的違法經營,卻也不能積非成是,夜市遷移是解決用地問題的必要選項,因此要求團隊盤點合法用地,縣政府、鎮公所協助,讓國泰夜市的集體記憶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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