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員黃聲全遭地院判決當選無效 黃:上訴爭清白

聯合報 記者胡蓬生/苗栗即時報導

苗栗縣議員黃聲全被指控在去年選舉前,在向選民爭取支持時曾請客支付5000多元包廂聚餐費,經落選人陳詩弦及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對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黃聲全當選無效;黃聲全強調清白,將提出上訴。

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 黃聲全去年9月19日晚上,乘有投票權的馮姓、許姓女子與不具投票權等數名不詳人士在「9453休閒釣蝦場」包廂聚餐之際,黃席間前去敬酒及拜票,並於飲宴結束時表達餐費由他請客,請參與聚餐之人投票支持,使參與聚餐的人免付餐費共5370元,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賄選規定,而有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當選無效之事由。

苗栗縣議員黃聲全被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圖/取自議會直播畫面

黃聲全上午參加議會總質詢,他強調自己清白,並沒有支付這筆費用,且全案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未認定涉案,他尚未收到民事當選無效的判決書,將會與律師研究提出上訴。

當選無效 投票 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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