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收費恐一市兩制 會商無共識

聯合報 記者黃婉婷、鄭國樑、洪子凱、劉柏均/連線報導
內政部日前提出新版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收費原則擬採「身分別」,並開放現採「...

歷經兩年半修訂,內政部日前提出新版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收費原則擬採「身分別」,還開放現採「所得別」的雙北、桃園「雙軌並行」,但地方認為,「一市兩制」恐讓民眾更感不公。內政部昨天邀地方政府研商,會中並無共識;與會官員表示,將持續盤點問題,提出相應解方,待凝聚共識後再邀地方研商分級方向。

社宅租金分級收費新制是以「身分別」做標準,多個民團質疑,同身分可能有不同收入,如果收取同額租金並不公平,無法取得福利身分的低薪族群還可能需要繳納高昂租金。儘管內政部稱收費方式可以採雙軌進行,新入住者再採身分別即可,但是地方質疑,此舉將造成民眾混淆,住在相同房間的新舊住戶,可能繳納不同價格。

內政部昨天就草案內容、新舊制並行轉軌執行細節,邀國土署、衛福部、主計總處及六都政府開會討論,會議歷時兩個半小時,但無結論。

「中央不是兩種制度讓地方政府彈性運用。」桃園市住宅處表示,所謂「並行」,不是讓地方政府比較兩種收費方式,找出對承租戶最有利的租金。兩制並存又不能彈性運用,承租戶一旦認為被多收租金就會抗議。

北市都發局住宅規畫科長張家純說,2018年健康社宅入住以來,社宅租金就是依家庭負擔能力訂定所得分級收費制度,內政部稱可以「雙軌並行」,但無論是中央或地方社宅都是政府蓋的,收費制度不同恐讓民眾有疑慮,第一線工作人員也要花更多時間解釋。

張家純說,會中地方政府也提出相關疑慮,北市也再次建議中央維持所得分級制,但沒有明確結論。

「不全盤認同內政部分級收費原則。」台中市都發局則說,住宅法第4條規定的13種特殊身分,僅支持低收、中低收有差別折扣作為身分別,建議中央應以更妥善、整體評估考量機制,研議分級收費基準。

與會官員透露,會中六都提出諸多面向的執行問題,國土署將詳細盤點後逐一提出解方,並與地方政府先行溝通,待共識凝聚後再舉行正式會議,分級草案也沒有設定上路時間表,將傾聽各界意見再修正推出。

內政部 社宅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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