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傅榆藺民宿當據點狂騙63被害人 二審判7年半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奪3命,其中詐騙集團核心幹部「S姐」傅榆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審理中;傅榆藺另被查出2022年間加入另一個詐騙集團,以宜蘭民宿作為據點,留宿人頭帳戶者,再詐騙63名被害人,一審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共63罪判刑7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2022年「台版柬埔寨案」囚禁61名帳戶提供者,釀3人死亡,傅榆藺在其中擔任核心角色,身為驗車手,展現她測試金融帳戶可否使用的專業,幾乎所有遭囚禁的被害人,都經由她與下手蔡博臣測試、確認帳戶可供網路轉帳使用。

傅榆藺除「台版柬埔寨案」之外,也被發現她2022年5月4日加入其他詐騙集團,和詐團成員先後以宜蘭線6家民宿為留宿據點,要求人頭帳戶提供者留宿,才能取得報酬,藉此詐騙63位被害人。

傅榆藺坦承犯行,一審認為她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以謀取生活所需,反貪圖不法利益,參與詐騙集團犯罪組織,且受騙金額甚鉅,至今沒有和被害人和解,並在偵查過程中飾詞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依法判刑7年6月。

「台版柬埔寨」主嫌「S姐」傅榆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案件上訴,高院認為,一審判決已詳細審酌、綜合考量傅女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再科處刑度,沒有違反比例、平等原則過苛的狀況,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傅女7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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