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嫌男嬰哭鬧 3天施暴20次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1名葉姓保母,今年2月間照顧1名6個月大嬰兒「逸逸」(化名)僅3天,疑...

新北市新莊區葉姓保母照顧一名六個月大男嬰僅三天,疑因情緒失控,涉連續重摔、搖晃及不當拉扯男嬰多達廿次,造成男嬰顱內、眼底出血及癲癇,腦、眼發展日後有高度風險。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致兒童和妨害幼童發展致重傷罪,將葉女起訴。

檢警調查,葉女具有合格保母執照,二○二○年起擔任全職保母工作。今年二月十九日起,葉女受托負責男嬰日間托育,疑似受不了男嬰哭鬧情緒失控,涉在十九至二十一日三天內,連續以背部朝地重摔、搖晃方式,造成男嬰腦、眼部嚴重受創。

男嬰回家後出現食慾不振,高燒、抽搐、昏睡和癱軟情形,父母帶往小兒科看診未好轉,隔日凌晨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急救,住進兒童加護病房。經診斷,男嬰出現顱內和眼底出血,且顱內出血造成癲癇,研判高度可能是外力搖晃所致。

男嬰目前腦室擴大,代表腦萎縮,是否造成將來發展落後需要時間追蹤;癲癇雖控制,日後恐需長期服藥;至於眼底出血血塊服藥後已收縮,對視力影響尚難論定,未來需注意是否發生視網膜剝離等病症。

全案經醫院通報,檢警介入偵辦,前往葉女住處搜索,自現場監視器中發現葉女多次重摔、搖晃及不當拉扯男嬰情事。葉女坦承施暴,但推稱是男嬰一直哭鬧才做出上述行為。

檢察官認定葉女已使男嬰受有認知及視力等功能受損等不治或難治的傷害,依刑法成年人故意致兒童重傷害及妨害幼童發展致重傷罪嫌起訴,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依兒少法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歲男童「剴剴」去年疑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均為兒福聯盟待出養兒童保母名冊所列、接受兒盟委託照顧嬰幼兒且領有證照的專業保母人員,社會譁然;如今再傳合格保母施虐男嬰致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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