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小姐」指控黃子佼涉性侵 北檢分他字案偵辦

聯合報 記者房荷庭/台北即時報導

藝人黃子佼於去年被控涉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因查無黃有強拍攝影像事證,黃已與被害人和解,處分不起訴。「K小姐」之後在網路指控,2006年間曾遭黃拍攝藝術照及性侵。北檢昨天已簽分他字案偵辦,案由為妨害性自主。

北檢於本月3日偵結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案件後,引發關注。網紅「Zofia」7日在臉書粉絲專頁貼文,一名自稱企業家二代的「K小姐」指控,黃子佼2006年間曾替她拍攝泳衣照,拍攝過程發生疑遭性侵,希望黃子佼向她道歉。

對此,黃子佼則尚未予以回應。

藝人黃子佼(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婦幼隊昨天向報北檢指揮,北檢分案偵辦,檢方已分他字案調查,案由為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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