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擋住車道竟罵對方「叭三小」 不滿判20天上訴遭駁回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林姓男子前年11月中旬晚間,將車臨停在桃園市桃園區某社區停車場前方道路,正巧鄭姓男子由停車場駛出遭阻鳴按喇叭提醒,林男不爽,以台語大罵對方「叭三小」等語,桃園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將林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將林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詎料,林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但遭合議庭駁回,本案定讞。

判決事實指出,林男2022年11月14日晚間,駕車到桃園市桃園區某街前臨時停車,適有鄭姓男子駕車欲自對面社區停車場駛出,遭阻擋而鳴按喇叭,詎林男竟心生不滿,基於公然侮辱犯意,當晚7點45分在停車地點,以「叭三小」、「白癡」等語辱罵鄭男,鄭拿著行車紀錄器向桃園警方提告。

檢方偵查時,林男經傳喚未到,但他於警詢時坦承有罵「叭三小」等語,但否認犯行,並以是鄭男長按喇叭,他以為鄭轉彎轉不出來,就體諒要開走,但鄭男挑釁按喇叭並有比中指,所以才罵「叭三小」,但他沒有印象有沒有罵「白癡」,他並沒有犯公然侮辱罪。

法官審酌,被告林男與告訴人鄭男素不相識,鄭駕車自社區停車場駛出,因遭被告林臨停車輛阻擋而鳴按喇叭,林因此心生不滿,未思理性溝通或以他法為適當表達,反而對告訴人鄭男口出上開侮辱性言語貶損告訴人的名譽,所為實有不該。兼衡被告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等犯後態度,造成告訴人損害,及其高職肄業,自陳從事設計業、家庭經濟小康及素行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林姓男子駕車臨停在桃園市桃園區某社區停車場入口前,遭駛出鄭男按喇叭提醒,卻惹得林...

桃園 停車場 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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