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寧吹冷氣電費破萬...也不願付醫藥費 害4歲遲緩兒燙傷慘死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台中市一對父母的次子早產、發展遲緩,4歲身高僅85公分、體重12公斤,兩人消極不帶兒子早療復健,生病也只餵成藥,連兒子嚴重燙傷都不就醫導致喪命,法院發現兩人寧可吹冷氣吹到電費破萬元,也不願意付孩子醫藥費,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父親7年10月、母親7年7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這對父母案發前先後生下3名兒子,次子31周早產出生僅1336公克,自幼有遲緩語言、動作落後同齡孩童,兩人卻因經濟拮据,不願花醫療費,消極面對次子遲緩問題,未照醫囑帶去回診,2015年帶去打疫苗時,醫師就發現男童體重不足。

父母幾乎不帶次子出門,最長一整年沒有出過家門,造成長期教養忽視、醫療不足,導致次子4歲仍不會控制排便需穿尿布、無法溝通,大小腿萎縮,呈現長短腳且行走困難,身高、體重也僅85公分、12公斤。

男童2018年11月17日自行放熱水造成全身30%二至三度燒燙傷,母親發現後卻只擦藥膏、包繃帶而沒送醫,隔天父親見兒子傷勢嚴重要打119,卻母親以沒有醫藥費為由制止,期間夫妻眼見次子脫皮、傷勢惡化及虛弱無力,最終休克才送醫仍不治。

一審依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夫妻各7年10月、7年7月。二審調查,父母每月上網費破千元,並積欠大筆電信費用,租屋處夏季電費單月破萬元,顯是冷氣每天開24小時。

二審指出,父母雖經濟不穩,但卻不願捨棄電視、上網等休閒娛樂,並寧可不付孩子醫藥費,夏天冷氣吹到電費破萬元,且沉迷網路疏忽照顧孩子,母親還會騙家人忙著帶小孩復健,但實際根本沒去醫院。

二審認為,父母不提供次子醫療,連帶出去曬太陽、跑跳都不願意,且次子燙傷至斷氣24小時內,2人都在屋內難認不知情,仍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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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兒童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父母 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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