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傳教慘遭刺青男硬上 坦言:想活著回家才任由擺布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1名男子趁女網友到他家傳教時,誘拐她上樓襲胸、硬上得逞,犯後辯稱2人是你情我願,但女子控訴看到對方身上有刺青,懷疑有黑道背景怕難脫身,只能任由他擺布。法院當庭勘驗,發現男子手腳刺有七爺八爺、日本武士圖案等,不採信男子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2023年3、4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對方同年4月11日開車到男子家,並表示要和他的媽媽分享宗教信仰,但途中因女子迷路直到晚上8點多才抵達。

男子眼見女子開車疲勞,就假意邀請她上3樓的房間休息,卻不顧她言語拒絕、肢體反抗,就強行親吻女子胸部、下體最後硬上得逞。

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強制性交,辯稱和女子發生性行為是你情我願;其辯護人也說,檢察官起訴證據充滿瑕疵,女子前後證詞矛盾,案發後沒馬上離開反而一起洗澡,下樓還和男子媽媽聊天10分鐘,之後彼此也保持聯絡。

女子證稱,當時和男子說不要,但仍被他撫摸胸、臀,還吸舔胸部說「Baby給我好不好?」自己回「這樣不對,我不要」,但男子還是硬上,後來看到他身上有刺青感到很害怕,不知道他有什麼背景,因為還想回家就沒有再掙扎了,任由男子擺布。

女子還說,當時心想「只要活著回家就好」,後來男子就戴上保險套硬上,最後被他帶去浴室洗澡;法院比對女子證詞認為前後一致,沒有重大瑕疵。

且女子隔天就傳訊給男子說「好痛、好痛」、「我不想再看到你」、「你很想要,但我不想要」,男子則回「我認了!」「好吧我知道妳的意思,給個痛快,妳全部封鎖。」

法院也當庭勘驗男子身上刺青,發現他手臂刺有日本女士頭像、背部有線條、小腿有七爺八爺及小龍圖案和日本武士圖像等,與女子證詞相符。

台中男子硬上女網友,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示意圖/ingimage

法院認為,女子迷路1個半小時才到男子家,遇害又見對方身上多處刺青,認為他可能有黑道背景深感懼怕,擔心不配合恐難脫身,不採信男子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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