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長吳秋齡被控辦餐會、送紅酒賄選 二審今再獲判無罪!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宜蘭縣羅東鎮長吳秋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宜蘭縣羅東鎮長吳秋齡被控選舉期間宴請家長會長聯誼會,餐後贈送紅酒,藉此賄賂選民,被檢方提當選無效,最終勝訴確定。刑事部分,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一審吳女無罪;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再判吳秋齡無罪,檢察官得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提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吳秋齡為求順利連任,指示羅東鎮公所主任秘書、民政課課長及佐理員,將志工團體歲末聯歡活動剩餘的外燴桌數,以「共議教育議題」為由,2022年3月30日下午6點半在金門餐廳舉辦餐會,宴請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鎮內中小學校長。

檢方認為,吳秋齡席間拜票,並發表尋求支持連任的言論,並於餐會結束後,發放每人一瓶Shaka islands羣島水果紅酒及鎮公所文宣,藉此行賄選民,已構成賄選。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餐會是羅東鎮公所利用志工團體歲末聯歡餐會標案的剩餘桌次經費,宴請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與鎮內國中小校長,並無限定設籍羅東鎮、有投票權,難認吳秋齡有行賄意圖,且無從證明吳秋齡在場有「拜託或支持連任」的言論,無法證明有約定投票,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一審依社會價值觀念及相關事證判斷,難認吳秋齡邀宴及發送紅酒的行為,有賄選犯意,也無法認定有對價而判決吳秋齡無罪,已說明證據取捨的依據及認定理由,沒有違誤,且檢察官上訴書內容也不足以證明吳秋齡賄選,再度判決無罪。

吳秋齡2022年順利連任鎮長,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一、二審均判吳秋齡勝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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