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人妻網約偷吃小鮮肉…對方不安好心索財58萬鬧官司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彰化縣一名已婚人妻在前年間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吳姓男子,人妻與吳男交往,發生關係,未料交往約2個月後,吳男露出真面目,以家人車禍等理由,要求人妻匯款,後來又恐嚇人妻,佯稱自己未成年,要把她與未成年發生關係一事,告知其丈夫、父親,人妻陸續匯款58.9萬元到吳男帳戶,人妻不甘恐嚇後報警,二審駁回上訴,判吳10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彰化縣一名人妻在前年7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吳男,雙方在同年8月間發生關係,成為男女朋友,吳男其後以父親出車禍等理由,向人妻借款,後來人妻不借款後,吳又佯稱自己未成年,以誘拐未成年、與未成年發生關係等理由威脅人妻,將至警局報案,甚至將交往一事,告知人妻的丈夫、父親。

人妻因擔心外遇一事曝光,因此在前年10月間,數度匯款2萬至9萬餘元至吳男指定帳戶,吳男還恐嚇人妻「要讓你家破人亡、一無所有、人財兩失」等語,人妻不堪吳男索款,後來向警方報案。

彰化縣一名人妻在前年間與吳姓男子發生關係,遭吳男恐嚇索財58萬餘元,台中高分院判...

彰化地院審理時,吳男否認犯行,辯稱二人是民事借貸關係,此案僅有人妻單方面指述,他沒有恐嚇取財犯行,不過法官根據人妻提供的對話相關紀錄,認為人妻證詞可採,依恐嚇罪,判吳男10月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仍維持一審認定,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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