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被控偽造父母簽名一審無罪 檢方上訴今卻因這事庭期取消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女房東張淑晶被控在民事委任狀上偽造父、母親簽名,聲稱將代理父、母親對胞兄張振盛強制執行不動產,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張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張女主張無罪,法官認檢方舉證不足,判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原定今行準備程序,張淑晶目前服刑中,但因「借提不到」,庭期取消。

據了解,2020年張淑晶稱受到父、母親的委任,對張振盛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因此核發執行命令,查封張振盛不動產執行其中的16萬元,張振盛曾提出債務人異議訴訟。

不過,辦理強制執行16萬元案的法官認為,張淑晶不能證明委任狀上父、母親的簽名為真正,也不能證明張淑晶與父母有合意成立債權讓與契約等,判決強制執行程序撤銷,張振盛後來控訴張淑晶偽造文書,由檢方偵查。

張淑晶在偵查中供稱,債權是她父、母親的「救命錢」才會移轉,且父親後來因為她的幫忙親筆寫下感謝狀,否認偽造雙親的簽名,但檢察官仍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她。

一審雖判張女無罪,但檢方上訴,高院原定今天下午3點行準備程序,不過因另案服刑中的她因「借提不到」,高院取消今天的庭期。

張淑晶。本報資料照片

張淑晶 強制執行 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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