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選舉背心幫買票...彰化縣議員黃俊源今逆轉 當選有效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彰化縣李姓男子因涉在前年選舉期間,欲以一票500元代價,備妥5、6萬元,要替第二選區縣議員黃俊源買票,因李有黃的競選背心,且也替黃拜票、發放口罩宣傳品,甚至穿著競選背心用手機自拍相片,被檢方認定是黃競選團隊成員,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定李是黃團隊成員,判當選無效,二審認定與一審不同,今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黃當選有效確定。

判決指出,彰化縣李姓男子在前年11月間,以一票500元代價,向尤姓選民交付4000元,向尤及親友買8票,請尤男等人要投票給黃俊源;又向黃姓選民交付2.7萬賄款,要向其親族買54票。

李男在偵審時否認在黃俊源服務處擔任職位,也否認黃俊源知道其協助買票等事,但坦承與黃為認識好幾十年的好友,因擔心黃無法當選而準備幫被告買票5、6萬元。

不過法官發現,李男曾在前年10月底,陪同黃俊源到選委會公開抽籤,也有私下替黃拜票,拜票時會拿黃的口罩宣傳品發放,黃也知道李在幫忙拉票,另外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曾在李住處查扣黃競選團隊背心1件,李也曾穿著黃競選團隊背心用手機自拍照片。

法官審酌,雖然李在黃俊源服務處沒有掛名任何職位,不過李替黃四處奔走,已備齊5、6萬元為被告買票,鄉里也認為李男是黃樁腳,準備替黃以一票500元買票,甚至已取得黃競選背心,認定李是黃競選團隊成員,判當選無效。

不過此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今天宣判,認定事實與一審不同,今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黃俊源當選有效,全案確定。

彰化縣國民黨縣議員黃俊源因有好友幫忙買票,一審判黃當選無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後,...

團隊 拜票 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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