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科涉貪案 前任主任檢察官這樣分析檢方偵辦關鍵

聯合報 記者王駿杰、黃羿馨/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縣長楊文科被控涉貪以50萬元交保,相較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悄無聲息的棒球場案,檢方政治辦案風聲四起,恐「辦藍不辦綠」也引來批評;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絲漢德說,以他曾擔任主任檢察官的經驗來看,這案件有無政治介入不清楚,據他在媒體報導上,看到楊文科是被以圖利罪偵辦,表示檢方目前掌握證據沒有所謂收賄的情況,「如果有那就是貪瀆罪」。

絲漢德說明,圖利罪的構成要件,要有圖利犯罪的故意,楊文科和建商有什麼特別關係、為何要圖利他?有無違背法令是偵查的重點,拿到的利益是否就是所謂的不法利益?

從竹北天坑事件,檢方如果認為縣府准許復工有圖利建商的問題,就要回到癥結點,當時發生天坑前,是誰准許復工、是誰決定?從新聞看來,文件並沒有送到楊文科這邊批閱,因此檢方要調查清楚,到底是誰決定、跟楊文科有沒有關係。

再回到准許復工這件事,因為後來有車子掉進天坑,縣府要立刻處理,後來准許復工是針對處理天坑後續補強,還是繼續施工蓋大樓,中間有很大差別,是否涉及不法利益?

最重要的是,決定復工這件事決定對或不對,是檢方現在要調查重點,查明這中間是否有圖利,單就准許復工來看,檢方要拿出相關證據證明圖利,因為在實務上,圖利和便民很接近,是不是基於不法檢方要釐清。

至於檢方為何這時機點發動、有無政治因素「無人知道」,但是畢竟是注目案件,以他過去經驗,檢方有必要對外適度說明調查進程、安排是什麼,避免有政治力介入的疑慮。

新竹縣長楊文科。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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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科 天坑 新竹 檢察官 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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